霍林郭勒市历史沿革

“霍林郭勒”系蒙古语译音,意为“甘美的河”。因霍林河而得名,“郭勒”蒙古语意为河。

1975年建矿。1982年设霍林河办事处。1985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霍林郭勒市的批复》((85)国函字167号):同意设立霍林郭勒市(县级),以哲里木盟扎鲁特旗的部分行政区域(注:即霍林河办事处)为霍林郭勒市的行政区域。霍林郭勒市由哲里木盟领导,市人民政府驻珠斯花。

1996年,霍林郭勒市面积585平方千米,人口约5.6万人,蒙族占总人口32%。辖3个街道、1个镇、1个苏木:莫斯台街道、包日呼吉尔街道、珠斯花街道、沙尔呼热镇、达来胡硕苏木。市政府驻莫斯台街道辖区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霍林郭勒市常住总人口66945人,其中,珠斯花街道19797人,莫斯台街道13924人,宝日呼吉尔街道11633人,沙尔呼热镇9674人,达来胡硕苏木10290人,东蒙农牧业有限公司1627人。

2000年末,全市总面积585平方千米,总人口65452人,辖1个苏木、1个镇、3个街道。

2006年,撤销沙尔呼热镇,设立沙尔呼热街道;撤销达来胡硕苏木,设立达来胡硕街道。

2009年末,辖区总面积585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7.37万人,辖5个街道,14个城市社区和7个农村社区。(数据与2006年末均相同)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霍林郭勒市常住总人口102214人,其中,珠斯花街道31500人,莫斯台街道27630人,宝日呼吉尔街道23255人,沙尔呼热街道10423人,达来胡硕街道8688人,东蒙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7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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