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历史沿革

明为达延汗土默特辖地。康熙十四年(1675)察哈尔正黄旗驻牧。乾隆十五年(1750年)设丰镇厅,形成旗厅并存,蒙汉分治的政权格局。1920年丰镇垦务局移驻集宁,1921年改平地泉设治局,1922年改集宁招垦设治局,1923年更名集宁县,由察哈尔省辖,1929年划归绥远省辖。

1956年成立集宁市。1958年平地泉行政区、乌兰察布盟合并,属乌兰察布盟辖。200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22号):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设立集宁区。以原县级集宁市的行政区域为集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恩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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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集宁市面积125平方千米,人口21.5万人。辖7个街道、1个乡:桥东街道、工业区街道、虎山街道、桥西街道、新华街街道、新体路街道、福利区街道、马莲渠乡。市政府驻桥东街道辖区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集宁市总人口272448人,其中:新体路街道39488人,桥东街道44068人,工业区街道43027人,福利区街道25079人,虎山街道42222人,桥西街道19201人,新华街道27507人,马莲渠乡31856人。

2004年4月8日,集宁正式撤市设区。6月21日,将察哈尔右翼前旗的白海子镇、黄家村乡划归集宁区管辖,全区面积由114.2平方千米扩大到418.8平方千米。

2006年,撤销黄家村乡,将大十号、大三号、三股泉、四股泉、师家村、三成局、六号渠、合义永、新湾9个村并入马莲渠乡,七苏木、南洼、黄家村、哈伊尔脑包、小东号、大河湾6个村并入白海子镇。

2009年,全区面积41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4.4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0.37万人;非农牧业人口25.99万人。辖8个街道、1个镇、1个乡:新体路街道、桥东街道、前进路街道、常青街道、虎山街道、桥西街道、新华街街道、泉山街道、白海子镇、马莲渠乡。共有74个社区、22个行政村,320个居民小组、105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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