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大连地区行政建置

  1949年8月27日,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旅大行政公署从行政上第一次隶属东北人民政府领导,旅大市为东北大区直辖市。
  1949年9月5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原金县长山列岛区改县建制(同年9月27日旅大行政公署正式发文)。11月10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长山列岛区建制,建立长山县,隶属旅大行政公署。至1949年底,旅大行政公署辖大连市、大连县、旅顺市、金县、长山县。1949年10月,农村实行区、村制。
  1949年12月18日,旅大行政公署就改变各级政权名称问题发出通知:旅大行政公署所属各级政权一律改称人民政府(区公所不改);大连市政府改称大连市人民政府;旅顺市政府改称旅顺市人民政府;金县政府改称金县人民政府;大连县政府改称大连县人民政府。
  1950年4月8日,旅大行政公署下达通知:大连市人民政府与大连县人民政府合署。
  1950年10月15日,东北人民政府第6950号文件决定,将旅大行署改为旅大市人民政府。1950年12月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与旅大行政公署合并,成立旅大市人民政府,12月撤销大连市、大连县建制,建立旅大市建制。1949年11月至1950年12月,旅大行政公署辖2市(大连市、旅顺市)3县(金县、大连县、长山县)。

旅大市人民政府(1950.12.1~1953.3.11)
  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决定,1950年12月1日撤销旅大行署区和大连市建制,旅大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东北人民政府领导。即日起启用“旅大市人民政府印”。共辖2县(金县、长山县)、1市(旅顺市)、7个直属区(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营城子、小平岛区)。12月16日,改区公所为区政府,决定区为一级政权。全市总人口955551人。从此,旅大市成为东北大行政区直辖市。
  1950年11月,遵照上级“大城市区政府仍须存在”的指示,撤销大连县建制。其原辖7个郊区,除西山区并入大连市沙河口区外,其余6个区合并为3个区,即:南关岭区与甘井子区合并为甘井子区,小平岛区与岔沟区合并为小平岛区,革镇堡区与营城子区合并为营城子区。同时撤销大连市寺儿沟区,并入中山区,西岗区与岭前区不动。12月12日将原大连市、大连县所辖12个区,归并为7个直属区:中山区(含撤销的寺儿沟区)、西岗区、岭前区、沙河口区(含撤销的西山区)、甘井子区(含撤销的南关岭区)、营城子区(含撤销的革镇堡区)、小平岛区(含撤销的岔沟区)7个区,均隶属旅大市人民政府。1950年12月16日改区公所为区政府,为一级政权。
  1950年12月4日,旅大市人民政府令(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金县所辖金州市人民政府,改为城区政府,仍属金县人民政府管辖。
  1950年12月7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旅大市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厅、外事处、经济计划局、工业局、商业局、农林局、水产局、公用局、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房地产管理处、劳动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署、人民监察委员会,共21个厅、局、委。
  1953年1月31日,长山县改名长海县,辖属不变。至1953年3月11日前,旅大市辖7个直属区1市2县,即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营城子、小平岛区;旅顺市、金县、长海县。
中央直辖市时期(1953.3.12~1954.7.31)
    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根据中央关于改变大行政区辖市及专署辖市的决定,将旅大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中央人民政府进行领导与监督。中央直辖市时期,旅大市辖区、市县不变,即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营城子、甘井子、小平岛区及旅顺市、长海县、金县。1953年3月,将城市区下设的坊改为街道居民委员会,1954年又改为街道办事处。

辽宁省辖市时期(1954.8.1~至今)
  (一)旅大市人民政府(1954.8.1~1955.2.2)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的决定。东北行政委员会根据这个决定,同年7月21日,将东北六省合并为三省。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同年8月1日辽宁省成立,旅大市等5个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8月1日,旅大市由中央直辖改为辽宁省辖。市辖旅顺市及市内7区。1955年后金县、长海县改为旅大市代省管理,两县人口不计入旅大市人口总数。
  1954年8月4日,旅大市人民政府决定各县(市)辖农村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此时,旅大市辖7区1市2县,即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营城子、甘井子、小平岛区、旅顺市、金县、长海县。
  (二)旅大市人民委员会(1955.2.3~1966.5.15)
  1955年2月3日,旅大市第1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旅大市人民政府改为旅大市人民委员会,隶属辽宁省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5年6月26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旅大市所辖金县、长海县由旅大市代省管理。分别改称辽宁省金县、长海县。两县人口不计入旅大市人口总数。1956年8月4日,撤销小平岛区、营城子区,成立大辛寨子区。原两区所辖,除小平岛区的黑石礁街道,其余全划归大辛寨子区,加上甘井子区棋盘乡划入,大辛寨子区共辖11个乡。1956年区、村制改为乡、村制。
  至1958年底,旅大市辖6区1市并代省管2县,即中山、岭前、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大辛寨子区、旅顺市,代省管金县、长海县。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
  1959年1月5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辽阳专区所辖的新金县、复县和安东专区的庄河县划归旅大市管辖,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并于1959年1月正式实行。至此旅大市辖6区1市5县,即: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大辛寨子区;旅顺市;金县、长海县、新金县、复县、庄河县。全市总户数为619960户、总人口3481336人,陆域面积为12573.85平方千米。1959年8月,撤销大辛寨子区,其所辖营城子公社划归旅顺市管辖;凌水、棠梨沟2个公社划归沙河口区管辖;革镇堡公社划归甘井子区管辖。1959年9月撤销岭前区,其所辖7个街道并入中山区。  1960年1月7日,根据国务院决定,撤销旅顺市改设旅顺口区。2月20日,旅顺口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1960年9月1日,庄河县石城岛公社划属长海县。1960年城市各区先后合并街道建立公社。1963年,旅顺口区营城子公社划入甘井子区。

  1949年10月至1968年12月26日,新金县、复县、庄河县隶属关系变化如下:
  1949年5月1日至1954年7月31日,复县、新金县、庄河县隶属辽东省。1954年8月1日,复县、新金县、庄河隶属辽宁省(辽东、辽西两省合并)。
  1956年2月8日,新金县、复县改隶辽阳专署,庄河县改隶安东专署领导。
  1959年1月5日,复县、新金县、庄河县划归旅大市领导。
  1966年3月16日庄河县归安东市领导。1966年6月12日,复县、新金县、金县改隶辽南专区(驻盖县),正式交接。
  1968年12月26日,辽南专区撤销,复县、新金县、金县和丹东市所辖的庄河县再次划归旅大市领导至今。自此,旅大市辖5区5县,即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口区,金县、长海县、庄河、新金县、复县。旅大市陆域面积为12573.85平方千米。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6~1976.10.6)
  (1)旅大市人民委员会(1966.6.12~1967.3.27)
  1966年3月16日,辽宁省成立辽南专区。6月12日,根据省委关于建立辽南地委和专署的决定,中共旅大市委、市人委、中共辽南地委、辽南专署联合下发《关于旅大市所属三个县移交辽南地委和专署领导的通知》,原旅大市领导的金县、新金县和复县划归辽南地委和专署领导,并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将庄河县划归丹东市管辖。至此旅大市辖5区1县,即:中山区、沙河口区、西岗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和长海县。全市总户数为268630户,总人口数为1344601人,面积降至1159.53平方千米。1966年9月沙河口区凌水、红旗两个公社划入甘井子区。
  1967年2月1日,旅大市42个单位的群众组织,开会宣布夺市委、市人委的权。市党政领导机构基本瘫痪,从市政府机关至基层街道被“全面夺权”。
  (2)旅大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3.28~1968.8.5)
  1967年3月28日,旅大市军管会发布《通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大警备区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命令,从即日起对旅大市实行军事管制。同时建立军管会。在市军管会军管期间,所辖5区1县先后建立了军管小组,掌管了县区的党、政、财、文大权。
  (3)旅大市革命委员会(1968.8.6~1980.8.10)
  辖5区1县时期(1968.8.6~1968.12.25)  1968年8月3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同意旅大市军管会关于成立旅大市革命委员会的请示。1968年8月6日,旅大市革委会成立。市革委会下设政工、生产、办事组等机构,负责日常工作。隶属辽宁省革委会(1968年5月10日成立)领导。原市委、市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全部归市革委会,实行“一元化”领导。之后,各县区和各系统也陆续成立了革委会。市革委会辖5区1县,即中山区革委会(1968年7月成立)、西岗区革委会(1968年7月成立)、沙河口区革委会(1968年8月成立)、甘井子区革委会(1968年5月成立)、旅顺口区革委会(1968年10月成立)、长海县革委会(1968年3月成立)。
  辖5区5县时期(1968.12.26~1976.10.6)  1968年12月26日,辽宁省革委会决定,撤销辽南专区,金县、复县、新金县和丹东市所属的庄河县划归旅大市领导。至此旅大市辖5区5县,即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口区;金县、长海县、新金县、复县、庄河县。总面积为12573.85平方千米。旅大市革委会成立之初,实行“一元化”领导。1969年8月,改为区、公社、街道三级管理。1971年2月,在形式上恢复了中共旅大市委,仍与市革委会合署办公,市革委会依旧是党政合一的体制。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81年以后见本站相应部分内容)
  (1)旅大市革委会(1976.10.6~1980.8.10)  1978年6月,旅大市召开第八届人大会议,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全面整顿。同年11月,市委与市革委会分开。1978年撤销城市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1979年1月,中共旅大市委机关办公地址由西岗区斯大林广场1号迁至中山区南山路108-1号。此时,旅大市仍辖5区5县。
  (2)旅大市人民政府(1980.8.11~1981.3.4)  1980年8月7~11日,旅大市8届人大2次会议召开。大会通过了将旅大市革委会改为旅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此时,旅大市辖5区5县,即中山区人民政府(1980年8月中山区革委会改称)、西岗区人民政府(1980年8月改)、沙河口人民政府(1980年改)、甘井子区人民政府(1980年改)、旅顺口区人民政府(1981年4月改)、金县人民政府(1981年4月改)、长海县人民政府(1981年4月改)、庄河县人民政府(1981年3月改)、新金县人民政府(1980年3月改)、复县人民政府(1981年3月改)。
  1980年10月,由金县三十里堡公社划出6个委,设立三十里堡镇公社。
  1980年12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立四块石镇,以大长山公社部分行政区域为四块石镇行政区域。区划调整后,长海县共辖1个镇、7个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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