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大连政区

  在中华民国统治的34年里,大连地区普兰店以南地区被日本侵占。复县、庄河县在民国年间先后隶属北洋军阀(奉系)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伪满洲国。1913年(民国二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改“金州厅”为金县、复州为复县、庄河厅为庄河县,均隶属奉天省。翌年隶奉天省东边道,1925年(民国十四年)3月,改属辽沈道。1929年2月5日,张学良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同时废道制,金县(当时为日据)、复县、庄河县均隶属辽宁省。民国二年(1913年)1月,中华民国政府将复州改称复县,庄河厅改称庄河县,金州厅改称金县(时为日“关东州”租借地)。1913~1928年,复县隶属奉天省辽沈道;庄河县隶属奉天省东边道,归北洋政府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降旗易帜”归顺南京国民政府。此时,复县、庄河 县直属辽宁省。
  东北沦陷时期,1931年11月20日,改辽宁省为奉天省。伪满洲国成立后,复县、庄河县分别划归伪满奉天、安东省,直到1945年8月,随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伪满洲国被摧毁。

一、金县
  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改金州厅为金县。因被日本侵占,未能行使主权。直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金县方回归祖国。
二、复县
  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改复州为复县,县下设区。至1924年,复县设9个区136个村。  民国19年(1930年),改136个村为63个村,下设669个甲,6919个牌(自然屯)。
  1931年复县沦陷后,伪满沿用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设9个区63个村。1942年撤区设瓦房店和复州2个街及42村。其中瓦房店街下设国光、文化、金栾、云台、文澜、德邻、文圣、德华、共荣、义勇、共济11个区。
  1913年(民国2年)1月,庄河厅改为县。7月,创办予警,划全境为12予警所。9月,将12个予警所改组为12保卫团。
  1916年(民国5年)1月,并12保为6保。1918年(民国7年),裁撤保卫团,改为保甲,易称6甲。
  1921年(民国10年)改设:大孤山、石城岛2个县佐,庄河、青堆子、花园口3个镇和5个区。一区(又名中区)辖庄河镇、石城岛;二区辖大孤山镇;三区辖花园口镇;四区辖今长岭以西地;五区辖今太平岭以北地。1922年(民国11年)9月,撤大孤山,石城岛2个县佐。1923年(民国12年),划全县为9区,共辖1668个自然村。  1924年(民国13年),设自治区公所,划全县为9个自治区。一区,干沟子;二区,青堆;三区,大孤山;四区,仙人洞庙;五区,福禄寺;六区,横道河子;七区,大郑家屯;八区,马家庙;九区,石城岛。
  1929年(民国18年)2月5日,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废道尹。庄河县直隶省属,并施行新村制,将原223个行政村,划并为8区、2个镇、83个村。
  东北沦陷初期,设庄河县公署。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民国旧制,全境划为8个区(区乃虚设,无办事机构)81个行政村。
  1936年(民国25年)10月1日,施行新街村制。全县分8区、3街、62村、677屯、6956牌(自然屯)。区名改以辖域山水命名,村名分别以忠、孝、仁、义、和、顺、平、安冠首,由县城区起,依次按字编列。  1938年(民国27年)3月,重按各街村交通、人口、土地并自然界线等标准,划并成3街36村,仍以“八”字冠于村名之首。
  1940年(民国29年),全县划为7个警务区,下辖3街31村,除掉“忠孝仁义、和顺平安”八字冠首,以山水地名命名。上述街、村共辖342个行政屯(区),一直延续到1945年8月庄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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