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历史沿革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始置庐陵县,属九江郡故吉安市古称“庐陵”。汉代庐陵属豫章郡。
  东汉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郡治在今泰和县城西北15千米处,辖西昌、高昌、石阳、巴丘、南野、东昌、新兴、吉阳、兴平、旧城10县。建安四年(公元199年),郡治迁西昌县治(今泰和县城西1.5千米)。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庐陵郡治迁石阳城(今吉水县城东北8千米处)。东晋咸康八年(公元342年),太守孔伦迁建郡城于今吉安市区孔家湾附近。
  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庐陵郡改为吉州,故吉安又有“吉州”之称,迁建州城于今吉安市区赵公塘一带;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吉州复改为庐陵郡,统庐陵、泰和、安复、新淦4县。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再改庐陵郡为吉州,领庐陵、太和、安福、新淦、永新5县;永淳元年(公元682年),迁建州城于今吉安市区北门街道辖区内;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庐陵为吉州。
  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军事。南宋绍兴年间(公元1131-1162年),吉州庐陵郡领庐陵、吉水、安福、太和、龙泉、永新、永丰、万安8县。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废吉州军事,置吉州路总管府,领庐陵等8县;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改吉州路为吉安路,辖吉水、安福、泰和、永新四州、五县,取吉水、安福两州各一字命名为吉安路,寓“吉泰民安”之意,“吉安”之名自此始。至顺年间(公元1330-1333年),析永新地设永宁县。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废吉安路,置吉安府,领庐陵、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9县;二年(公元1369年),太和改为泰和,吉安府领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9县。清初沿明制,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析永新、安福地置莲花厅,吉安府辖9县1厅,直到清末。

  民国元年(1912年),废吉安府,莲花改厅为县,各县直属江西省;1914年,置庐陵道于宜春,龙泉、永宁、庐陵三县分别改名为遂川、宁冈、吉安县,庐陵道共辖赣西萍乡、宜春、分宜、新喻、清江、万载、宜丰、上高、高安、莲花、安福、永丰、宁冈、永新、泰和、万安、吉安、吉水、遂川、峡江、新淦21县;1916年,庐陵道迁至吉安;1926年,废庐陵道,各县直属江西省;1932年,置第九地政区公署于吉安,辖永丰、万安、吉水、泰和、峡江、吉安6县;1939年,改第九行政区为第三行政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吉安,辖永丰、安福、万安、吉水、泰和、峡江、吉安、宁冈、遂川、莲花、永新11县。

  1949年6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吉安公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7月16日,吉安城解放,地委、专署机关人员进驻吉安城;7月28日,析吉安县石阳镇及近郊建吉安市;9月,吉安分区改为吉安专区,辖1市11县。中共吉安地委初属江西省委和赣西南行政区党委领导。1951年7月赣西南行政区党委撤销后,一直归属江西省。
  1952年,南昌专区的新淦县划入吉安专区。1953年元月,吉安市改为吉安镇;12月16日,复名吉安市。1954年,吉安市改为省直辖。1957年,新淦改为新干。1958年,吉安市划为吉安专署领导。1959年1月1日,撤宁冈县并入永新县;7月1日,宁冈县从永新县析出,以宁冈县原行政区域(划出潮江公社对换永新的拿山公社)为主,加上遂川县的井冈山乡,成立井冈山管理局,归省直辖;11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并于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宁冈县建置,与井冈山管理局合署办公;1961年12月6日,宁冈县与井冈山管理局分治,宁冈县属吉安专区;1968年5月,改吉安专区为井冈山地区,井冈山管理局改称“井冈山革命委员会”并划归井冈山地区管辖;1978年,恢复省辖管理局;1979年,井冈山地区改名为吉安地区;1981年10月,设立井冈山县,隶属吉安行署;1982年12月,建立井冈山市。1992年,莲花县划入萍乡市。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0]40号),撤销吉安地区,成立地级吉安市,同时撤销宁冈县并入井冈山市;至此,吉安市辖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和吉安、泰和、万安、遂川、永新、永丰、吉水、峡江、安福、新干10县,257个乡镇,3150个行政村。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共有汉族人口434.79万人,占总人口的99.67%;32个少数民族共有1.44万人,主要为畲、回、壮、满、苗、瑶、蒙古、侗、土家、朝鲜、高山、独龙、京、黎、白、布依、水、土、达斡尔、羌、藏、仡佬族等22个民族,其中以畲族人口居多,达9841人。
  2001年12月末止,全市辖221个乡镇,3129个行政村。
  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459.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1.8万人。2003年底,全市总人口46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7.4万人。2004年底,全市总人口466.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8万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吉安市辖2个市辖区、10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9个街道、111个镇、100个乡、2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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