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崇义,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统一后,属南野地。隶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25年)改九江郡为豫章郡。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属南野县和南安(亦作安南)县地,隶南部都尉。晋太康元年(280年),属南野县和南康县地。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南康郡为虔州,崇义隶虔州。唐朝,属南康县和大庾县地,隶属南康郡。五代末期,属南康县、大庾县、上犹县地,隶昭信军。宋朝隶南安军。元朝,属南康、大庾、上犹县地,隶南安府。
  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析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3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2里及大庾县的义安、聂都、铅厂3里,置崇义县,以崇义里的横水为县治,隶南安府。清属南安府。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三年(1914年),崇义属赣南道。民国15年(1926年),废道,县直隶于省。民国21年(1932年),崇义属第十一行政区。民国24年(1935年),崇义属第四行政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崇义是湘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1931年3月,成立崇义县革命委员会,1931年5月,建立崇义县苏维埃政府,先后隶于江西省和湘赣省苏维埃政府。1949年8月20日,崇义解放。同时成立崇义县人民政府,隶赣州分区。1950年7月属赣西南行政区,1951年6月属赣州专区,1954年6月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71年1月属赣州地区。1999年7月1日赣州撤地设市,崇义隶属赣州市至今。

  明代分里、乡。清初沿旧,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分乡、里。中华民国初期,沿清制。民国19年(1930年)分区、里、乡。民国23年推行保甲制,分区、联保(后改称乡、镇)、保、甲。苏区时期分区、乡。
  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分区、乡,全县设4个区,1个镇,15个乡。1958年11月12日,实行“公社”建制,全县设8个公社,1个垦殖场,155个生产大队,997个生产队。1982年12月,设立古亭镇(赣政字[1982]189号)。
  1984年设乡(镇)、村,“以社建乡,以大队建村”。全县划为17个乡、2个镇,153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委会。1987年1月6日,过埠乡改为镇的建制(赣府厅字[1987]7号批复)。1988年12月10日,撤销横水乡,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横水镇管辖(赣民函[1988]138号批复)。
  1989年11月23日,撤销扬眉乡,设立扬眉镇(赣民字[1989]149号批复)。1990年5月,乐洞乡高奢村划为高奢、高洞两个行政村。1994年8月18日,撤销长龙乡、关田乡、铅厂乡,设立长龙镇、关田镇、铅厂镇(赣民字[1994]130号批复)。
  1997年,,全县面积2197平方千米,人口19.1万,辖7个镇、11个乡:横水镇、古亭镇、过埠镇、扬眉镇、铅厂镇、关田镇、长龙镇、龙勾乡、茶滩乡、杰坝乡、金坑乡、思顺乡、麟潭乡、上堡乡、聂都乡、文英乡、乐洞乡、丰州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87919人;其中:横水镇39470人、古亭镇5411人、扬眉镇14572人、过埠镇12586人、铅厂镇11230人、长龙镇10569人、关田镇9582人、龙勾乡12786人、茶滩乡6152人、杰坝乡6796人、金坑乡7056人、思顺乡11280人、麟潭乡6557人、上堡乡11339人、聂都乡8266人、文英乡6246人、乐洞乡2681人、丰洲乡5340人。
  2002年底,崇义县辖7个镇、11个乡,5个居委会、154个行政村。2003年10月21日,撤销茶滩乡,成建制划归横水镇管辖;撤销古亭镇,成建制划归丰洲乡管辖(赣民字[2003]272号批复)。2003年底,全县总人口19.7万人。2004年底,全县辖6镇10乡,共有123个村、5个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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