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江苏省行政区划

★《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为调整现有省、区建制,以利工作起见,兹决定:
  一、撤销平原省建制。……。
  二、撤销察哈尔省建制。……。
  三、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现属山东省、安徽省原为江苏省旧辖之地区,均划回江苏省属。江苏省人民政府设于南京。
  四、……。



  江苏省(省人民政府尚未成立,现分2行署区):(根据1950年3月8日人民日报资料)

  苏南行署区——行署驻无锡市,辖4个专区,1个行署直辖市。各专、市分辖25个县,3个专辖市。全区人口11,632,000人,地亩25,553,285亩。
  松江专区——专署驻松江,辖9个县:嘉定县、南汇县、松江县、奉贤县、上海县、金山县、青浦县、川沙县、宝山县。
  苏州专区——专署驻苏州市,辖5个县,1个专辖市:太仓县、吴江县、常熟县、吴县、昆山县,苏州市。
  常州专区——专署驻常州市,辖5个县,1个专辖市:武进县、江阴县、金坛县、宜兴县、溧阳县,常州市。
  镇江专区——专署驻镇江市,辖5个县,1个专辖市:扬中县、高淳县、溧水县、丹州县、丹阳县、镇江市。
  1个行署直辖市——无锡市,兼辖无锡县。

  苏北行署区——行署驻扬州,辖4个专区。各专区分辖35个县,3个专辖市。全区人口20,598,587人,地亩48,575,174亩,面积62,200方公里。
  南通专区——专署驻南通,辖7个县,1个专辖市:崇明县、启东县、海门县、南通县、如东县(如皋东部,新设县)、如皋县、海安县(泰县、东台、如皋各一部组成),南通市。
  泰州专区——专署驻泰州,辖9个县,2个专辖市:泰县、泰兴县、靖江县、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仪征县、六合县、江都县、泰州市、扬州市。
  盐城专署——专署驻盐城、辖9个县:盐城县、射阳县(原阜宁、盐城之串场河东,射阳河以南部分所组成)、建阳县(原阜宁、盐城之串场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部分所组成)、阜宁县、滨海县(原阜宁、涟水、灌云各一部所组成)、涟东县(涟水盐河以东部分)、淮安县、东台县、台北县(原东台县北部)。
  淮阴专区——专署驻沭阳,辖10个县:淮阴县、淮宝县(原淮安、宝应2县运河以西部分组成)、泗阳县、沭阳县、灌云县、宿迁县、睢宁县、新安县(原宿迁北部、沭阳西部所组成)、邳睢县(原邳县陇海路南部及睢宁之北部所组成)、涟水县(原涟水盐河以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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