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历史沿革

2012年8月10日,《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苏政复[2012]59号),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整体纳入保护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同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02号):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姑苏区人民政府驻苏锦街道平川路510号。10月26日,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方式)正式挂牌成立。

姑苏区总面积84平方千米,2011年户籍人口75.48万人(均不含苏州工业园区)。辖石路、彩香、留园、虎丘、白洋湾、双塔、南门、胥江、吴门桥、葑门、友新、观前、平江路、苏锦、娄门、城北、桃花坞17个街道,沧浪新城、平江新城、金阊新城、南门商贸区4个管委会。

2009年末,沧浪区总面积26平方千米,总人口32.55万人,辖6个街道:双塔街道、南门街道、胥江街道、吴门桥街道、葑门街道、友新街道;平江区总面积23平方千米,总人口22.89万人,辖6个街道:观前街道、平江路街道、苏锦街道、娄门街道、城北街道、桃花坞街道;金阊区总面积37平方千米,总人口20.79万人,辖5个街道:石路街道、彩香街道、留园街道、虎丘街道、白洋湾街道。

附:《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2]116号 2012年8月29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对苏州市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一、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姑苏区人民政府驻苏锦街道平川路510号。
  二、撤销县级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以原县级吴江市的行政区域为吴江区的行政区域。吴江区人民政府驻滨湖街道人民路1000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等由苏州市自行解决。苏州市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原平江区历史沿革】平江区的名称,取自苏州旧称“平江府”。“平江”之得名有两说:一为平定江南之说,宋开宝四年(971),南唐去国号改为江南国,开宝七年宋谕吴越伐江南,八年(975)宋以吴越孙承佑为平江节度使,意在平定江南。一为地理之说,苏州地势低洼,城东娄江水势平缓,地与江平,故称平江。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划苏州为市。1951年10月18日,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城区建立东、南、西、北、中五个区人民政府。东区即今平江区之前身,辖区范围小于今平江区区域。1955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各区改名,东区改称平江区、“平江区”名称始于此。1967年,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备案:苏州市平江区更名为东风区。1980年6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东风区更名为平江区。

建国以来,由于建置多次变动,其境域变化大致可分五个时期:东区时期、四区时期、前三区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和后三区时期。1992年,郊区官渎村、长亭两村划归平江区。1996-1997年间,钱万里桥居委会和挹秀新村先后划归平江区北塔街道。1998年2月18日,东港小区划归平江区娄门街道。1999年7月1日,苏锦二村划归平江区北寺塔街道。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417064人,其中:平江路街道22533人、北寺塔街道43505人、娄门街道73229人、皮市街街道18908人、观前街道8817人、东北街街道19685人、斜塘镇41998人、跨塘镇32924人、唯亭镇33043人、胜浦镇29661人、娄葑镇92761人。(5镇由苏州工业园区管辖)

2002年7月,将虎丘区虎丘镇十字洋河以东幸福、苏站等7个村、金阊区的金门、桃坞2个街道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东环路以西3个居委会划归平江区,平江区辖区有所扩大。

2003年行政区划(根据《江苏省2003年底村及村以上代码》整理):观前街道辖察院场、小公园、玄妙观、旧学前、装驾桥、香花桥、西北街、平门8个社区;平江路街道辖中张家巷、平江历史街区、大儒巷、录葭巷、拙政园、北园、东园7个社区;苏锦街道辖火车站、苏锦、光华3个社区娄门街道辖娄江、永林、永林二村、东环、相门、苏大北、新湘苑、官渎村、梅巷村、齐门10个社区;城北街道辖幸福、花锦、金光、金星、新华、新塘、苏站7个行政村;桃花坞街道辖西中市、刘家浜、环秀、中街路、养育巷、通和、学士、西街、仓桥、石幢、铁路、桃花坞12个社区。

2011年8月22日,平江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正式搬迁至平江新城平川路510号平江区行政中心新址,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由旧学前8号搬迁至平江新城江乾路115号。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