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历史沿革

土名宽城子。长春地名的由来,从一些地理资料记载,有如下说法:一说是,长春之名是以长春花而命名的。此种说法,《满洲地名考》中略加提到:即“长春之意,是蔷薇的异名”。在此,进一步说明,此种说法“并不能断言这就是长春一名的出处”;持同种说法的《辽史》《吉林通志》也有记载。“花名长春,柔枝纷披,取以名地”。此外,近人对此说法进行了考证,其结论为:“长春这个地名,是以花使命名的。远在辽金时期,长春这一带生着许多乘技纷披,花团锦簇的‘长春’花,也就是蔷薇科野生月季花,月季花从古至今,一直叫长春花,是由月月开花而得名的......。”二说是:据《长春县志》记载:长春厅“设治地点,原在长春堡较东偏数里,命名放由此起。而建置之处,土人更名之日,新立城云。”由此得出长春之名,是因厅设于长春堡附近,而故名。然而长春堡之名由何而来呢,据1982年《长春地名》资料记载:长春堡是由新迁居此地的汉族人命名的,是吉祥之意;另则,长春堡是沿用了辽金时代的长春州的旧名,因此地原属于长春州辖境。此外,《吉林地志》(民国二年版)和《增订吉林地理纪要》(民国二十年版)均认为长春一名源于长春厅,而长春厅是因袭了辽金时的长春州而得名。

夏至周为肃慎地(亦日稷慎);汉晋时期为扶馀国的属地;南北朝为高句丽的北境;隋代和唐初期为高句丽的扶馀城辖境;唐中、末期属于渤海扶馀府的辖境;辽属东京道龙州黄龙府;金归上京路济州(后改隆州,治今农安);元为开元路属境;明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沁部;清初为内蒙古郭尔罗斯旗地,此地一直为蒙古游牧之地未被开垦,直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开始招山东农民开垦。

嘉庆五年(1800年)于新生城地方设“长春厅”。,设理事通判、巡检各一,掌管民政和司法事务,隶属于吉林将军;道光五年(1825年)长春厅治所由新生城迁至宽城子(今长春城区);光绪七年(1881年)政长春厅理事通判为长春厅抚民通判,并增设农安分防经历;光绪十五年(1889年)抚民通判升为知府,长春厅升为长春府,仍隶属吉林将军;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将军为行省,长春府隶属于吉林省。

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废府,改为长春县;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东北实行省、道、县、三级管理制,长春县划属吉林省吉长道所辖;民国十四年(1925年)分设长春市政公所;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称长春市政筹备处;同年废道制,此时仍保留长春县制,隶属吉林省,为一等县。1932年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成立傀儡政权“满州帝国”,将长春定为“国都”,改名“新京”。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正式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废除新京特别市,正式批准析长春县置长春市,为吉林省省辖市,同长春县均隶属于吉林省。

1948年10月18日,长春解放,被确定为特别市。1952年撤销长春县,并入长春市。1953年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54年8月,长春直辖市改为吉林省省辖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由吉林市迁到长春市。1955年,长春市设10个区,即长春、头道沟、南、朝阳、二道河子、宽城子、兴隆山、大屯、范家店、净月,其中后4个区是农村区,市内6个区有52条街,农村区有1个镇、43个乡、164个村。1957年6月,调整城内为5个区,即朝阳、宽城、南关、二逍河子、郊区,全市改划为19个街、6个镇人民公社、97个农村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将原公主岭专区所属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等5县,划归长春市管辖;是年,长春市面积2O369平千米,3572496人。其中长春市4个区面积146.76平方千米,郊区和5个县面积20222.24平方千米。1966年1月,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等5县,划归新成立的德惠专区领辖。1969年7月,撤销德惠专区建制,该专区所管辖的5个县划归长春市管辖;是年,长春市内设立5个区、26个街,郊区设立2个镇、17个公社。

1982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德惠地区,辖长春市的榆树、农安、九台、德惠、双阳5县,驻长春市;实际上没有实施。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国函173号)批准,撤销德惠地区,原地区所辖县划归长春市管辖(补1969年省革委会撤销2专区审批手续)(1983年9月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173号”通知)。1989年2月,国家批准长春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3年7月,国务院决定各省会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长春市于同年12月停止计划单列市。

1988年8月30日,民政部批复(民[1988]行批18号)撤销九台县,设立九台市(县级),以原九台县的行政区域为九台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9月15日吉林省政府下发吉政发[1988]175号文件)。1990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榆树县,设立榆树市。1994年7月6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4]97号)撤销德惠县,设立德惠市。

1994年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设59个街道、73个镇、73个乡、4个民族乡。面积20369平方千米,其中长春市区积544平方千米,郊区和五市县面积19825平方千米。长春市人口有1700389户、6574999人,其中市区内有630679户、2237074人。各市县人口有1069713户、4377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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