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零陵县(永州市) 东安县(城关镇) 道 县(道江镇) 宁远县(城关镇)
江永县(城关镇)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 蓝山县(城关镇)
新田县(城关镇) 双牌县(城关镇) 祁阳县(城关镇)
怀化地区(怀化市) 2市8县2自治县
怀化市 洪江市
黔阳县(安江镇) 沅陵县(沅陵镇) 辰溪县(辰阳镇) 溆浦县(卢峰镇)
麻阳县(高村镇) 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 芷江县(芷江镇)
会同县(林城镇) 靖 县(渠阳镇) 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1市9县
吉首市
泸溪县(武溪镇) 凤凰县(沱江镇) 花垣县(花垣镇) 保靖县(迁陵镇)
古丈县(古阳镇) 永顺县(灵溪镇) 大庸县(永定镇) 桑植县(城关镇)
龙山县(民安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月8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12号)同意:
一、撤销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娄底五个地区行政公署,将其所属各县(市)分别划归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六市管辖。
二、岳阳市改为省辖市。
三、长沙市辖五县。除原辖的长沙、望城两县外,将原属益阳地区的宁乡县、岳阳地区的湘阴县、湘潭地区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四、株洲市辖六县。除原辖的株洲县外,将原属郴州地区的安仁县,湘潭地区的攸县、茶陵、酃县、醴陵四县划归株洲市管辖。
五、衡阳市辖七县。将原属衡阳地区的衡阳、衡南、衡山、衡东、常宁、祁东六县,郴州地区的耒阳县划归衡阳市管辖。
原属衡阳地区的祁阳县划归零陵地区。
六、湘潭市辖四县一区。将原属湘潭地区的湘潭、湘乡两县,娄底地区的娄底市、双峰、涟源两县划归湘潭市管辖。撤销娄底市,改设为湘潭市的娄底区。
七、邵阳市辖十县一区。将原属邵阳地区的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六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娄底地区的冷水江市、邵东、新邵、新化三县划归邵阳市管辖。撤销冷水江市,改设为邵阳市的冷水江区。
八、岳阳市辖四县。将原属岳阳地区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四县划归岳阳市管辖。 ★7月13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地市合并调整行政区划新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37号)同意:
一、恢复邵阳地区。将邵阳市管辖的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六县和城步苗族自治县划归邵阳地区。
邵阳市管辖邵东、新邵两县。
二、恢复娄底地区。撤销娄底区、冷水江区建制,恢复娄底市、冷水江市(均为县级市),并将两市划归娄底地区。将湘潭市管辖的双峰、涟源县和邵阳市管辖的新化县划归娄底地区。
三、恢复岳阳地区。将长沙市管辖的湘阴县和岳阳市管辖的临湘、平江、汨罗、华容县划归岳阳地区。
四、恢复岳阳县。以岳阳市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岳阳县的行政区域,岳阳县人民政府驻岳阳市,岳阳县归岳阳市管辖。
五、将株洲市管辖的安仁县划归郴州地区。
【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67号文件通知上述调整】
☆将衡阳县的新安公社,衡南县车江公社的沿江、兴隆、新田、羊田4个大队和云市公社的新龙大队划归衡阳市管辖。
◎1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函5号文件批复同意蓝山县人民政府驻地城关公社改设为城关镇。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