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湖南省行政区划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整理中)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衡阳、郴州、零陵3专区,设立湘南行政区(地级)。衡阳专区的茶陵县、攸县划归湘潭专区,其余26个县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撤销益阳专区,所属的宁乡县划归湘潭专区;湘乡、双峰、涟源3县划归邵阳专区;益阳市及益阳、汉寿、沅江、安化、桃江5县划归常德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撤销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会同、沅陵、永顺3专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芷江专区。湘西苗族自治区辖乾城、凤凰、保靖、永绥、古丈、永顺、大庸、龙山、桑植10县。芷江专区辖洪江市及芷江、黔阳、溆浦、绥宁、通道、靖县、会同、晃县、怀化、麻阳、辰溪、沅陵12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
★芷江专区更名为黔阳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长沙专区更名为湘潭专区(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报告备案)
★黔阳专区驻地由芷江县迁至黔阳县安江镇(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11月19日批准)
★衡阳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设立双峰县,以湘乡县第三、六、七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永丰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桃江县,以益阳县的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祁东县,以祁阳县的第五、六、七、八、九、十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洪桥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洞口县,以武冈县的第八、九、十、十一区全部和第三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衡南县,以衡阳县的第一区的4个乡、第二区的5个乡、第三区的6个乡、第四区的4个乡、第九区的5个乡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邵东县,以邵阳县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区的全部,和第一、七、十四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两市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蓝田县,以安化县的第三、四区的全部及第二区部分地区;邵阳县第十六区部分地区;湘乡县第九、十区;新化县第七区的3个乡为其行政区域,驻蓝田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新邵县,以邵阳县的第一、二、三、十五区全部和第十四、十六区各一部分地区;新化县第八、九区全部及第四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釀溪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撤销津市市,并入灃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
★撤销南岳特区,并入衡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12月27日批准)
★撤销锡铁山特区,并入新化县(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8月24日报告备案)
★蓝田县更名为涟源县(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7月15日报告备案)
★安化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东坪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3月5日批准)
★灃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津市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批准)
★衡阳县驻地由衡阳市区迁至西渡镇(衡阳专员公署1952年8月13日报告备案)
★邵阳县驻地由邵阳市区迁至塘渡口(1952年2月26日)
★望城县驻地由望城坡迁至高塘岭(1952年3月)
★湖北省蒲圻县的下万垸划归湖南省湘阴县;湖南省湘阴县的新运洲划归湖北省蒲圻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7日批准)
★湖南省道县第四区的白岭、分水、文字界、坝头、石视坪、官充岭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东山区
★湖南省零陵县的湾夫乡、豹子岭和三家共233户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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