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历史沿革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域,战国时属楚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西晋、东晋属荆州武陵郡。隋唐五代时期属黔中道。宋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元为湖广行省恩州宣慰司、辰州路、澧州路和四川行省永顺宣慰司,以及新添葛蛮安抚司地。

明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清置永顺府和凤凰、乾州、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1914~1922年为辰沅道。1938~1949年为第八、九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凤凰、乾城、永绥、泸溪等县和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分属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

1949年设永顺专区,专署驻永顺县,辖永顺、龙山、大庸、保靖、桑植、古丈等6县。1952年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8月1日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乾城县所里;撤销永顺专区;原永顺专区所属永顺、龙山、大庸、保靖、桑植、古丈6县及原沅陵专区所属乾城、永绥、泸溪、凤凰4县划入湘西苗族自治区(辖10县)。1953年乾城县改名为吉首县;永绥县改名花垣县。1954年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改由省直辖,仍委托该自治区代管。

1955年4月28日,湘西苗族自治区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吉首县。1957年9月20日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州驻吉首县;原湘西苗族自治州所属吉首、泸溪(驻武溪镇)、凤凰(驻沱江镇)、花垣、保靖(驻迁陵镇)、古丈6县及原由湘西苗族自治州代省领导的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划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10县)。

1982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吉首县,设立县级吉首市。1985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5]77号)撤销大庸县,设立大庸市(县级),以原大庸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庸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大庸市升为地级,设立永定区、武陵源区,将原常德市的慈利县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划归大庸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由原管辖8县2市减为7县1市,即: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7县和吉首1市。全州共有156个乡、61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场,2643个村民委员会,168个居民委员会,15548个村(居)民小组。

1999年末,全州辖1市7县,即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7县,州府设在吉首市。全州共56个镇,162个乡。总人口为259.30万人,其中土家族94.59万人,占总人口的36.5%;苗族82.41万人,占总人口的31.8%。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总人口2463617人;其中:吉首市294297人,泸溪县256869人,凤凰县343878人,花垣县253750人,保靖县260034人,古丈县119202人,永顺县445224人,龙山县490363人。

2002年末,全州总人口为264.5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3.07万人,占总人口的72.9%,土家族105.21万人,苗族86.39万人,其他少数民族1.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4.52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70.8人。

2005年,全州撤销14个乡、1个镇,将52个乡、30个镇合并设立7个乡、30个镇,设立1个乡、3个街道,调整8个乡、12个镇、3个街道的部分行政区域,1个镇更名,共减少58个乡、1个镇,增加3个街道。经过调整,撤并的乡镇分别为:吉首市2个,凤凰县7个,泸溪县4个、保靖县9个、古丈县3个、花垣县3个、永顺县15个、龙山县16个。2005年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1个县级市、7个县;全州共有7个街道、66个镇、92个乡。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