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历史沿革

明水县,1923年设治时,以拟划区域境内有明水泉子(今青冈县境内),定名为“明水”。清末,分属拜泉、青冈两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拜泉之兴隆镇,为克山、安达、拜泉各署往返孔道,……亟应建治设官,俾资治理。兹定名为明水设治局”。设治员于同年12月15日抵兴隆镇“莅局视事”,启用关防。隶属绥兰道。

1929年1月,将明水设治局改升明水县,列三等县。县址第一区(原兴隆镇)。明水县知县于1月25日启用“明水县印”,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将县城改为明水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黑嫩联合省分开后,隶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隶属绥化专区。

1992年末,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东邻海伦市,南界青冈县,西与林甸县毗连,北抵拜泉县,西北与依安县接壤。全县总面积2308平方千米。总人口3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辖15个乡镇。县政府驻地明水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明水县辖5个镇、10个乡:明水镇、通达镇、兴仁镇、永兴镇、崇德镇、团结乡、双兴乡、东兴乡、永久乡、树人乡、光荣乡、繁荣乡、通泉乡、育林乡、友爱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明水县总人口294482人,其中:明水镇55049人,兴仁镇16061人,永兴镇23860人,崇德镇22168人,通达镇20623人,团结乡21411人,双兴乡16914人,东兴乡9253人,永久乡17487人,树人乡12428人,光荣乡15477人,繁荣乡13715人,通泉乡20493人,育林乡18253人,友爱乡11290人。

明水县现辖5个镇、7个乡:明水镇、兴仁镇、永兴镇、崇德镇、通达镇、双兴乡、永久乡、树人乡、光荣乡、繁荣乡、通泉乡、育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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