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历史沿革

东宁,清末设治,以其地居宁古塔东部而得名。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光绪七年(1881年),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招民垦荒。光绪十五年(1889年),将招垦局改为招垦总局。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清廷批准,撤销招垦总局,于三岔口地方设置绥芬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批准,将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另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

1913年3月,将东宁厅改为东宁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1929年2月,撤销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3.3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1937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1939年6月1日,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设置绥阳县(县政府驻绥阳镇),同时将东宁县城移至小城子,改为东宁街。1943年10月后,先后改隶东满总省和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绥宁省,后改隶牡丹江专区,再改隶牡丹江省。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决定,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县政府移驻绥芬河镇。

绥阳县,清末属绥芬厅“讲礼社”管辖范围,中华民国初期隶属东宁县第六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归东宁县第四区管辖,后划归小绥芬河保。1938年伪东宁县公署于小绥芬河北岸设立办事处,地当“小绥芬河之阳”,遂命名绥阳办事处。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划出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设置绥阳县,伪县公署驻绥阳街,隶属牡丹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隶绥宁省管辖,后隶牡丹江专区及牡丹江省。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改隶松江省管辖。1948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发布通令,决定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

1952年4月28日,松江省政府批准,将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1967年改为牡丹江地区)。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县级)。1983年9月3日,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1992年末,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黑龙江省边境县之一。东与俄罗斯分界,国界线长179千米;南、西南与吉林省珲春市、汪清县接壤;西、北与穆棱县毗连,绥芬河市夹在东北境中部。全境南北长156千米,东西宽75.5千米,总面积7529平方千米。总人口20.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3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33万人,主要是朝鲜族和苗族。辖6镇、4乡。县政府驻地东宁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东宁县常住总人口207012人,其中,东宁镇65050人,三岔口镇16851人,大肚川镇22067人,老黑山镇14409人,道河镇9114人,绥阳镇24192人,金厂乡9814人,细鳞河乡8477人,黄泥河乡1202人,南天门乡10570人,绥阳林业局25266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东宁县常住总人口200716人,其中,东宁镇87488人,三岔口镇13482人,大肚川镇17390人,老黑山镇14707人,道河镇14762人,绥阳镇28626人,绥阳林业局24261人。

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函[2015]361号)批复同意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以原东宁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宁市的行政区域,东宁市人民政府驻东宁镇通政路1号。东宁市由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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