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历史沿革

林口一带,清代属三姓副都统辖区。清末民初,因此地处于森林茂密的老爷岭与张广才岭相接的峡口,故有“森林之口”之称,并形成林子口小屯(即中亮子)。1936年伪满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取名“林口站”,始有“林口”之称。修建林密线铁路后,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1945年5月再改隶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6年4月,划归绥宁省管辖。同年5月,绥宁省决定,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5月17日启用五林县印,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隶属绥宁省。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1947年2月,又从五林县划出分设林口县,隶属合江省,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划回合江省。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同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改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1992年末,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县境北抵依兰、勃利二县,东邻鸡西市和鸡东县,南与牡丹江市和穆棱县接壤,西与海林市和方正县毗连。全县总面积7173平方千米。总人口4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2.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9.8%和5.7%。辖16个乡镇。县政府驻地林口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林口县常住总人口418136人,其中,林口镇72658人,古城镇31606人,刁翎镇27531人,五林镇24003人,朱家镇24708人,柳树镇23486人,三道通镇20505人,龙爪镇25934人,莲花镇11142人,中兴乡18923人,奎山乡23913人,亚河乡23650人,建堂乡20117人,双丰乡12660人,五星乡20673人,宝林乡15095人,林口林业局16648人,青山煤矿4884人。

2003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牡政呈[2003]49号请示的批复》(黑民办函[2003]75号)同意林口县亚河乡人民政府驻地由亚河村迁至青山村,亚河乡同时更名为青山乡。2004年7月30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牡政呈[2003]21号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4]81号):同意林口县莲花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字砬子村迁至莲花村。

2007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143号):同意将林口县所辖的五林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2010年7月13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林口县青山乡撤乡建镇的批复》(黑民区[2010]80号):经省政府同意,林口县撤销青山乡,设立青山镇。以原青山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青山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林口县常住总人口368956人,其中,林口镇100000人,古城镇26338人,刁翎镇40704人,朱家镇24267人,柳树镇23969人,三道通镇22381人,龙爪镇27312人,莲花镇12640人,奎山乡25306人,青山乡28251人,建堂乡21330人,林口林业局164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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