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历史沿革

同江市原名“临江”,土名“拉哈苏苏”,赫哲语,“废墟”或“老屋”之意。清末设治时,因其地濒松、黑两江,故名临江州,后因重名改为“同江”。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三姓副都统。因其“濒临松花江南岸,北即黑河口,实为扼要咽喉”,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吉林将军奏准,于“富克锦东北之拉哈苏苏”(今同江市政府驻地)设置临江州,隶属依兰府。知州吴士澂于同年9月18日(农历八月初一日)启用关防“视事”。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奏准升改临江府,隶属东北路道。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临江府为临江县。1914年2月,因与奉天省临江县重名,奉令改为同江县。同年6月,隶属依兰道(由东北路道改称)。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1月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同年6月,划为第十区,1955年改为同江区。1959年4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富锦县的同江区(包括同江、三村、乐业乡)划归抚远县管辖,并将同江区改为同江镇,抚远县人民委员会迁驻同江镇。

1965年8月23日,国务院决定,设置同江县,以抚远县西部地区,即同江镇和乐业、三村、街津口、八岔公社及勤得利农场乡为同江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同江镇。归合江专区管辖。同时,抚远县址迁至抚远镇。1985年1月,合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由佳木斯市代管。1988年,辟为边境贸易口岸。

1992年末,同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处。东与抚远县接壤,南与饶河县和富锦市毗连,西以松花江与绥滨县分界,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国境线长166千米。边贸口岸城市。全市总面积6164平方千米。总人口14.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71万人,占总人口的26.3%;满、赫哲、朝鲜、蒙古、回等少数民族人口8200人,占5.8%。辖两个街道和12个乡、镇,其中有八岔、街津口两个赫哲族乡,是全国赫哲族的主要聚居地。(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同江市总人口164595人,其中:兴华街道18886人,繁荣街道20333人,同江镇2448人,乐业镇8009人,三村镇10684人,临江镇5622人,前卫乡3583人,向阳乡6043人,秀山乡3728人,青河乡4006人,街津口乡3224人,八岔乡3611人,金川乡2797人,银川乡2343人,勤得力农场21353人,青龙山农场12089人,前进农场18879人,洪河农场6314人,浓江农场5484人,鸭绿河农场5159人。

2005年3月2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佳木斯市撤销同江市前卫乡、秀山乡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5]28号):同意同江市撤销前卫乡,将前卫乡所辖的东胜村、同胜村、胜昌村、黎明村的友谊屯划归乐业镇管辖,乐业镇人民政府驻乐业村;将前卫乡所辖的黎明村(不含友谊屯)、同兴村、同富村划归向阳乡管辖,向阳乡人民政府驻向阳村。同意同江市撤销秀山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青河乡管辖,青河乡人民政府驻青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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