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历史沿革

嘉荫县,原名佛山县。境内濒临黑龙江南岸有座山峰,清代礼教徒于山上建有观音庙,故称“观音山”。后来通称为“佛山”。1955年为更改重名县名时,以南境嘉荫河命名,改为嘉荫县。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管辖。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观音山设置佛山府,于乌云河设置乌云直隶厅。均定“缓设”。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添设萝北厅设治局(后改萝北县),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1916年5月,于萝北县北境温河镇设置乌云设治局,佛山一带归乌云设治局管辖。1927年7月1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乌云设治局东境佛山镇(宝南镇,今保安村)设置佛山设治局,9月1日为设治局开办日期。隶属黑河道。因佛山镇无民房租赁,设治局在朝阳镇租用民房办公。

1929年2月14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将佛山设治局改为佛山县,列三等县。由省直辖。1930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于朝阳镇修建县署,9月末落成,佛山县政府移入新房办公。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1年8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大部分区域并入逊克县,乌云河以南地区划归佛山县。同年8月,县矿(金矿)机构合署,县政府驻北沟(乌拉嘎金矿所在地)。为便于对金矿生产的领导,同年12月批准划归松江省管辖,翌年3月正式办理接交手续。

1949年5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又决定划归松江省。1951年10月,县政府由乌拉嘎金矿驻地北沟移驻朝阳镇。根据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的批复,于1953年3月,将佛山县再度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后因与广东省佛山县重名,195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1965年12月9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逊克县富饶公社(原乌云乡)划归嘉荫县。1970年4月,嘉荫县由黑河地区划归伊春地区。1979年12月14日,改由伊春市领导。

乌云县位于黑龙江省嘉荫县境北部,黑龙江中游右岸。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 清末,曾被清廷批准于乌云河添设乌云直隶厅(列入缓设名单)。乌云直隶厅,以黑龙江支流乌云河得名。“乌云”,满语,意为“森林”。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5月8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决定,“以温河镇为城基地点”,设置乌云设治局,隶属黑河道。乌云设治局的管辖区域“大致东临黑龙江,西界兴安岭,南至宝兴镇以南乌拉嘎河,北滨克尔芬河龙门已放荒界”。设治局于5月15日正式成立,5月28日启用“乌云设治局之关防”。1927年9月1日,按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乌云设治局南部地区正式划出,于佛山镇设置佛山设治局。1929年2月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乌云设治局改升为三等县。后经黑龙江省政府补报,内政部“核议”,行政院“照准”。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始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新设之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后隶属黑河专区。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设置乌云区。1966年12月,将乌云地区划归嘉荫县管辖。

1992年末,嘉荫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东北麓,黑龙江右岸。南与萝北县、鹤岗市为邻,西与伊春市、逊克县接壤,北、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739平方千米。总人口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满、回、朝鲜、鄂伦春、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辖9个乡镇。县政府驻地朝阳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嘉荫县总人口81004人,其中(3个镇、6个乡):朝阳镇20519人,乌云镇9449人,乌拉嘎镇9955人,常胜乡4000人,沪嘉乡3115人,向阳乡7080人,青山乡3215人,红光乡3983人,保兴乡9795人,嘉荫农场9893人。

2001年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原有行政村98个,撤掉25个,并入到22个行政村中,合并为73个。

2010年7月13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嘉荫县红光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黑民区[2010]?号):经省政府同意,嘉荫县红光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常青村迁至燎原村。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