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历史沿革

鸡东县,因地居鸡冠山之东而得名。鸡东县辖境原属鸡西市和密山县管辖。1964年6月5日,为了解决密山县范围过大和鸡西市缩小郊区问题,经省人民委员会呈请国务院批准,设置鸡东县。将鸡西市的哈达、银丰(原平阳)公社、张家街农业大队和密山县的鸡林、下亮子、平阳、永安、综合、东海、兴隆、永和、向阳、明德10个公社划归鸡东县,为鸡东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平阳镇。归牡丹江专区管辖。1965年1月1日,鸡东县正式成立,开始办公。1967年隶属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鸡西市领导。

1992年末,鸡东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边境县。北与七台河市、勃利县接壤,东与密山市为邻,西北与林口县分界,西与鸡西市毗连,西南与穆棱县相连,南与俄罗斯接界。中俄陆地边界线108千米。全县总面积3243平方千米。总人口27.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5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0%。辖4镇、11乡。县政府驻地鸡东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1996年,鸡东县辖8个镇、7个乡:鸡东镇、向阳镇、永安镇、平阳镇、哈达镇、东海镇、兴农镇、永和镇、前卫乡、下亮子乡、综合乡、新华乡、银峰乡、鸡林朝鲜族乡、明德朝鲜族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鸡东县总人口285489人,其中:鸡东镇47881人,平阳镇19901人,向阳镇19243人,哈达镇23338人,永安镇21100人,永和镇17340人,东海镇16481人,兴农镇18035人,鸡林乡7269人,新华乡12656人,综合乡11027人,银丰乡21565人,前卫乡3235人,明德乡8214人,下亮子乡7900人,八五一〇农场14739人,鸡东煤矿11906人,鸡东林业局3659人。

全县辖8个镇、3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鸡东镇、平阳镇、向阳镇、哈达镇、永安镇、永和镇、东海镇、兴农镇、鸡林朝鲜族乡、明德朝鲜族乡、下亮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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