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历史沿革

泰来,原名“泰来气”,由蒙古语“他拉戏”音转,意为“栽花先生“或“种痘者”,或译“栽种”。据民国《泰来设治局志》载:“盖其初,有一栽痘喇嘛在此斩棘披荆建室居住,故地以人名也。”设治时,取“亨通吉祥”之意,定名泰来设治局。隋唐为室韦族居住之地,辽、金为泰州辖境,元属中书省泰宁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为科尔沁蒙古十旗的札赉特旗游牧地。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将军辖区设置大赉厅后,隶属大赉厅管辖。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在嫩江西岸设置哈拉霍硕(今泰来县城东北部)屯垦局,管理北洋陆军退伍兵屯垦事宜。1909年(宣统元年),撤销位于江东多耐站的武兴设治所,并入哈拉霍硕屯垦局,管理杜尔伯特、札赉特两旗荒务,改称杜扎两旗屯垦局。1913年(民国二年)11月19日,批准,撤销杜扎两旗屯垦局,于泰来镇设置泰来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管辖。翌年6月,将原属大赉县的塔子城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

1917年1月1日,将泰来设治局升格改设泰来县,列为三等县,县署驻泰来镇,隶属龙江道。1927年5月,将泰来县嫩江江东地区划出设置泰康设治局。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隶属嫩江专区。同年10月,将龙江县第十区(九河村除外)划入,改设第十一区。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92年末,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下游,松嫩平原西部。南与吉林省大安市【注:应为镇赉县】为邻,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分界,北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接壤,东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连。总面积3996平方千米。总人口32.2万人,其中15个少数民族人口1.8万余人,蒙古族人口5500人。辖16个乡镇,其中以蒙古族为主体的民族乡3个。县政府驻地泰来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泰来县总人口310160人,其中:泰来镇62929人,汤池镇19219人,大兴镇19906人,江桥镇22469人,平洋镇22309人,塔子城镇17078人,托力河乡8706人,克利乡12915人,街基乡14403人,宏升乡15680人,和平乡19378人,大榆树乡13292人,四里五乡19085人,好新乡7175人,宁姜乡9393人,胜利乡15964人,六三监狱7482人,省泰来农场2777人。

2003年,撤销好新蒙古族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宁姜蒙古族乡管辖,乡人民政府驻新江村(黑民区[2003]108号)。调整后,泰来县辖8个镇、4个乡:泰来镇、平洋镇、汤池镇、江桥蒙古族镇、塔子城镇、大兴镇、和平镇、克利镇、胜利蒙古族乡、宏升乡、四里五乡、宁姜蒙古族乡。

2005年7月7日,撤销宏升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和平镇管辖;撤销四里五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克利镇管辖(黑民区[2005]80号)。调整后,泰来县辖8个镇、2个民族乡:泰来镇、平洋镇、汤池镇、江桥蒙古族镇、塔子城镇、大兴镇、和平镇、克利镇、胜利蒙古族乡、宁姜蒙古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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