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历史沿革

讷河市,以讷谟尔河得名。清初分属齐齐哈尔、墨尔根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总管所属游牧区。1691年(康熙三十年),由布特哈总管管理该处八旗事宜。1894年(光绪二十年),布特哈总管改设副都统,布特哈副都统衙门由江西伊倭齐移驻博尔多站(今讷河镇郊长青村)。1906年2月15日(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黑龙江将军衙门饬扎,裁撤布特哈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划分为东、西两路布特哈,布特哈东路总管管辖今讷河、克山、德都、克东4县,并于博尔多站东北1千米处建立街基筑城。

由于讷谟尔河南北两段荒地均已丈放,经布特哈东路总管兼讷谟尔河垦务行局总理福龄的呈请,1907年12月14日(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批准,设立讷谟尔河荒段巡防局,并于翌年4月27日(农历三月二十七日)启用关防。1910年9月1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黑龙江巡抚奏准,于东布特哈总管辖境设置讷河直隶厅,隶属黑龙江行省。直隶厅同知钟毓在同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五日)于省城启用关防,11月17日(农历十月十六日)到任视事。与此同时,裁撤东布特哈总管和巡防局。

1913年(民国二年)1月28日,按照“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1914年8月,将讷河县划归龙江道管辖。1915年3月,将讷河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克山设治局。1929年2月,裁撤道区建制后,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后,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嫩江地区,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92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改由省直辖,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

1992年末,讷河市位于小兴安岭西麓,松嫩平原北端,北与嫩江县为邻,东与德都县、克山县接壤,南与依安县、富裕县毗连,西以嫩江与甘南县、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界。全境形若桑叶,南北长100余千米,东西宽80余千米,总面积6674.3平方千米。总人口68.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4万人;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鄂温克等少数民族人口2万余人。辖6镇、17乡。市政府驻地讷河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672295人,其中:讷河镇90480人,拉哈镇37218人,二克浅镇34582人,学田镇33605人,龙河镇29447人,讷南镇32611人,六合镇27396人,长发镇25815人,通南镇38633人,同义镇35320人,九井镇35002人,老莱镇50733人,清和乡14810人,孔国乡20070人,进化乡18434人,友好乡17341人,巨和乡16118人,全胜乡13525人,团结乡21652人,和盛乡25748人,同心乡17267人,永丰乡17422人,兴旺鄂温克族乡11734人,老莱监狱7332人。

2003年,撤销清和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学田镇管辖,镇政府驻国兴村;撤销巨和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同心乡管辖,乡政府驻同心村(黑民区[2003]108号)。调整后,讷河市辖12个镇、8个乡:讷河镇、拉哈镇、龙河镇、讷南镇、通南镇、老莱镇、二克浅镇、学田镇、太和镇、长发镇、同义镇、九井镇、清和乡、孔国乡、进化乡、友好乡、巨和乡、全胜乡、团结乡、和盛乡。

2005年3月2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2005]29号)批复,同意讷河市撤销永丰乡,将其行政区划归讷河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讷河镇育才街;撤销进化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孔国乡管辖,孔国乡人民政府驻孔国村;撤销友好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龙河镇管辖,龙河镇人民政府驻龙河村;撤销团结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兴旺鄂温克族乡管辖,兴旺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驻团结村。行政区划调整后,讷河市由所辖12镇8乡变为12镇4乡。

2008年3月27日,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讷河市所辖的讷河镇,改设通江、雨亭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对部分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调整后,讷河市辖2个街道、11个镇、4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雨亭街道、通江街道、讷河镇、拉哈镇、二克浅镇、学田镇、龙河镇、讷南镇、六合镇、长发镇、通南镇、同义镇、九井镇、老莱镇、孔国乡、和盛乡、同心乡、兴旺鄂温克族乡。市政府驻通江街道。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