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历史沿革

  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在海南置珠崖、儋耳郡,领儋耳、至来、九龙三县。至来县(即今昌江县)县治在今昌城乡旧县村。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废儋耳郡,至来县为珠崖郡辖。元帝初三年(公元前46年)罢珠崖郡,改为朱卢县。东汉建武十九年(公元前43年)省朱卢县置珠崖县,故原至来县属合浦郡遥领。三国吴黄武七年(公元223年)改合浦郡为朱官郡,郡治在徐闻,领朱官、朱卢二县。原至来县并入朱卢县。赤乌五年(242年)复置珠崖郡,郡治仍在徐闻,原至来县为珠崖郡辖。晋太康元年(280年)珠崖郡并入合浦郡,属交州。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复置珠崖郡,但不久就废除并合浦郡,归属越州。梁大同(535-545年)中,废儋耳郡地置崖州,至来县归属崖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以汉时至来县析置为义伦、昌化、吉安三县。昌化县在今昌城乡旧县村。后又析珠崖西南地设置临振郡,以义伦、吉安属珠崖,昌化属临振郡。唐初,将吉安县并入昌化县,属儋州辖。贞观元年(627年)析昌化县置吉安县,属岭南道。天宝元年(742年)改儋州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昌化郡为儋州,废吉安县置洛场县(县治置在今儋县洛镇),昌化县原属儋州辖,隶属同陵南道。五代属儋州,归南汉。宋初,县治移置二水洲中,熙桥镇,以隶于琼管安抚司,属昌化军辖。端平二年(1235年)置南宁县仍属儋州,至光绪三十年(1905年)升崖州为直隶州,昌化属崖州辖,统于琼崖道。
  民国三年(1914年)昌化县改名为昌江县。其由来是,1914年5月,因与浙江省的昌化县同名,又因昌化江从五指山发源后流经昌化县,故将昌化县改名为昌江县,当时县治原设在昌化城。
  1950年5月30日,昌江、感恩二县解放,成立昌感县人民政府,县治迁移设置在今东方县的北黎镇。1958年12月又经国务院批准,将昌感、东方、白沙三县合并为东方县,县治设在叉河镇(今昌江县辖)。1960年,县治又迁往八所镇(今东方市辖)。1962年5月复立昌江县,县治设在石碌镇至今。1987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昌江县,设立昌江黎族自治县。

  1995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总面积1596平方千米,总人口21.6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56万人,农业人口15.07万人;城镇人口6.04万人,农村人口15.59万人;黎族7.4万人。辖8个镇、4个乡、76个行政村。县城石碌镇。
  1996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总面积1596平方千米,总人口21.9万人,其中黎族7.5万人。辖8个镇、4个乡:石碌镇、太坡镇、叉河镇、十月田镇、乌烈镇、昌化镇、海尾镇、南罗镇、王下乡、七差乡、昌城乡、保平乡,共有76个行政村、178个自然村。县城石碌镇。
  1997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17万人。辖8个镇、4个乡、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县城石碌镇。
  1998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28万人。辖8个镇,4个乡、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县城石碌镇。(此为《海南年鉴》资料。另一资料:1998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辖辖4个乡,8个镇,74个管理区,172个自然村:七差乡、保平乡、昌城乡、王下乡、石碌镇、叉河镇、十月田镇、鳥烈镇、海尾镇、南羅镇、昌化镇、太坡镇。)
  1999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51万人。辖8个镇、4个乡、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县城石碌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219502人,其中:石碌镇37462人,太坡镇11167人,叉河镇8979人,十月田镇10437人,乌烈镇27078人,昌化镇4722人,海尾镇16162人,南罗镇9848人,七差乡15241人,王下乡3483人,保平乡13526人,昌城乡18138人,海南钢铁公司27700人,国营红田农场3909人,国营红林农场6888人,叉河水泥厂2556人,国营坝王岭林业公司2206人。
  2000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58万人。辖8个镇,4个乡、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
  2001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72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53188户、总人口22716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7169人。),其中黎族8.01万人。辖8个镇、4个乡、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境内有2个国有农场。县城石碌镇。
  2002年,大坡镇、石碌镇、十月田镇的山竹沟行政村合并设立石碌镇;昌城乡、昌化镇合并,设立昌化镇;南罗镇、海尾镇合并,设立海尾镇;七差乡、王下乡合并,设立七叉镇;保平乡(除红阳行政村)、十月田镇(除山竹沟行政村)合并,设立十月田镇;保平乡的红阳行政村、叉河镇合并,设立叉河镇。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2.77万人,其黎族8.06万人。辖7个镇(石碌镇、昌化镇、海尾镇、七叉镇、十月田镇、乌烈镇、叉河镇)、78个村(居)委会、182个自然村,境内有2个国有农场。县政府驻石碌镇。
  2003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3.21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56600户、总人口23212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859人。),其中黎族8.37万人。辖7个镇、75个行政村、182个自然村,境内有2个国有农场。县政府驻石碌镇。
  2004年底,昌江黎族自治县陆地面积1596平方千米。人口23.43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60106户、总人口23431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4032人。),其中黎族8.51万人。辖7个镇、75个行政村、182个自然村,境内有2个国有农场。县政府驻石碌镇。
  ?年恢复王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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