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历史沿革

汉高祖时置博陵县,三国魏文帝(曹丕)时改博陵为博野县。(一说,东汉为博陵,魏称博陆,北魏改名博野县。)据《太干寰宇记》载:“以地居博水之野,故名。”但古博野县不在今博野地,而在今蠡县地,北齐时并入博野县,明代博野县治徙治于今地。

1949年属定县专区,1954年属保定专区。1958年,撤销博野县,将其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安国县。1962年1月15日,博野县与安国县分设,恢复博野县建制;将安国县所辖的王各庄划归博野县。现属地级保定市。

1996年,博野县面积330.9平方千米,人口约24.4万人,辖3个镇、4个乡:博野镇、程委镇、小店镇、东墟乡、北杨村乡、城东乡、南小王乡。县政府驻博野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博野县常住总人口241774人,其中:博野镇58108人,小店镇29516人,程委镇41756人,东墟乡23671人,北杨村乡25480人,城东乡28928人,南小王乡34315人。

2002年,博野县面积344平方千米,人口约24.75万人。辖3个镇、4个乡:博野镇、小店镇、程委镇、东墟乡、北杨村乡、城东乡、南小王乡。共有6个社区、133个行政村。县政府驻博陵镇博兴中路80号。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博野县常住总人口245504人,其中:博野镇59828人,小店镇30696人,程委镇40111人,东墟乡24046人,北杨村乡25824人,城东乡29297人,南小王乡35702人。

2013年,撤销东墟乡,设立东墟镇(冀民函[2013]242号)。调整后,全县辖4个镇、3个乡:博野镇、小店镇、程委镇、东墟镇、北杨村乡、城东乡、南小王乡。县政府驻博陵镇博兴中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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