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历史沿革

县以城名。据《河北通志稿》:“容城故城在容城县西北十五里城子村。”

汉置范阳县,属涿郡;曹魏改属范阳郡;隋更名为遒县。唐圣历二年改名全忠县。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容城县,属易州。

宋辽之际为边境,北部属辽,侨治于新城县,南部属宋,属雄州。金合并南北二县,仍属雄州;元因之;明清皆属保定府。

1958年底撤销容城县,将其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徐水县。1961年12月23日,容城县与徐水县分设,恢复容城县建制。

1996年,容城县面积314平方千米,人口约23.7万人,辖4个镇、4个乡:容城镇、南张镇、张市镇、小里镇、平王乡、贾光乡、晾马台乡、八于乡。县政府驻容城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容城县常住总人口244167人,其中:容城镇61639人,小里镇24766人,南张镇43197人,大河镇23588人,八于乡19533人,贾光乡24056人,晾马台乡24045人,平王乡23343人。

2009年,撤销晾马台乡,设立晾马台镇。调整后,全县辖5个镇、3个乡:容城镇、小里镇、南张镇、大河镇、晾马台镇、八于乡、贾光乡、平王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容城县常住总人口258179人,其中:容城镇69143人,小里镇25015人,南张镇43401人,大河镇23126人,晾马台镇26443人,八于乡20173人,贾光乡24432人,平王乡264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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