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历史沿革

元末后久隶容美土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废土司设长乐县,1914年更名为五峰县,以县治西南五峰山命名。1949年属宜昌专区。1984年改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992年属宜昌市。198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15号):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撤销五峰县。以原五峰县的行政区域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政府驻城关镇。

1996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面积2401平方千米,人口约20万人。辖5个镇、3个乡:五峰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傅家堰乡、采花乡、牛庄乡。县政府驻五峰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总人口205897人,其中:五峰镇40016人,长乐坪镇24487人,渔洋关镇45650人,仁和坪镇24020人,湾潭镇17573人,付家堰乡17522人,牛庄乡8720人,采花乡27909人。

2004年末,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总人口207268人。辖5个镇、3个乡,11个社区、104个村委会。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188923人,其中:五峰镇37746人,长乐坪镇22500人,渔洋关镇46145人,仁和坪镇18879人,湾潭镇16743人,付家堰乡15567人,牛庄乡7496人,采花乡23847人。

2011年4月14日,《民政部关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11]9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五峰镇迁至渔洋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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