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为楚始封地,旧治高阳城。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分秭归县之北界立兴山,因县治兴起于群山,故名兴山。南北朝周置长宁县(兴山,秭归皆隶长宁)。隋开皇元年(581)改长宁为秭归(兴山属秭归),唐武德三年(620)分秭归置兴山,北宋熙宁五年(1072)省兴山入秭归。
明正统七年(1442)兴山并入巴东县,成化七年(1471)复置兴山县。1949年,建立兴山县政府,先后隶属宜昌专区、宜昌地区和宜昌市。1992年12月12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161号)同意兴山县政府驻地由高阳镇迁至古夫镇。
1996年,兴山县面积2316平方千米,人口约18.9万人。辖7个镇、6个乡:古夫镇、高阳镇、峡口镇、南阳镇、黄粮镇、高岚镇、水月寺镇、高桥乡、湘坪乡、平水乡、榛子乡、火石岭乡、建阳坪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山县总人口182691人,其中:高阳镇39744人,峡口镇19487人,南阳镇7128人,古夫镇19850人,黄粮镇17111人,高岚镇11089人,水月寺镇14596人,高桥乡16051人,湘坪乡5811人,平水乡4440人,榛子乡10847人,火石岭乡7314人,建阳坪乡9223人。
2001年1月5日,兴山县正式宣布该县由原来的7镇6乡撤并为6镇2乡:除保留原设的高阳镇和高桥乡之外,其它乡镇都进行了调整:撤销高岚镇、建阳坪乡、湘坪乡、平水乡、火石岭乡,将原高岚、建阳坪、湘坪、平水的行政区域依次划归水月寺镇、峡口镇、南阳镇、古夫镇。新的乡镇政府分别驻水月寺、大峡口、南阳河、夫子岩。原火石岭乡14个村分别归属黄粮镇和榛子乡。
2004年末,兴山县总人口184689人。辖古夫、高阳、峡口、南阳、黄粮,水月寺6镇,高桥、榛子2乡,12个居委会、102个村委会。
2009年8月17日,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兴山县高阳镇更名为昭君镇。高阳镇属移民迁建集镇,是兴山县原县城所在地,为西汉明妃王昭君的出生地,建镇于北宋端拱二年(公元989年)。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兴山县常住总人口170630人,其中:古夫镇42425人,昭君镇22809人,峡口镇24582人,南阳镇11195人,黄粮镇21864人,水月寺镇22187人,高桥乡14568人,榛子乡1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