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历史沿革

夏以阳翟为都城。《水经注》载:“河南阳翟县有夏亭城,夏禹始封于此,为夏国”。《竹书纪年》载:“夏禹之子夏启,即位夏邑,大享诸侯于钧台,诸侯从之”。后来夏启迁都山西安邑。后,夏少康中兴,又建都于少康城(今禹州市顺店镇康城村)。商朝置历国。西周以此地为历邑。春秋时属郑国地,置栎邑。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北方翟人(亦称狄人)入据栎地,困其地在嵩山之阳,改称阳翟(音狄)。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韩景侯将韩国国都自平阳迁至阳翟。公元前375年,国都迁郑(今新郑市)。公元前370年,韩懿侯将国都迁回阳翟。

秦置阳翟县,为颍川郡治。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封韩王信于此,次年复为颍川郡。汉武帝时,属豫州刺史部。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改颍川郡为左队郡。汉光武建武元年,改左队郡复为颍川郡,归豫州。三国曹魏黄初元年(220年),颍川郡治东迁许昌,阳翟县改属豫州部河南郡。西晋时期属司州部河南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东晋(改阳翟县为阳翟郡)、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南北朝初,阳翟属南朝宋,归豫州,颍川郡寄治睢阳,领阳翟。北魏孝昌二年(526年),阳翟分为阳翟、阳城两郡。东魏兴和元年(539年),原阳翟县划为阳翟、黄台(今郭连乡黄台村)两县,均属阳翟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阳翟郡,以阳翟属襄城郡,隶汝州。大业元年(605年)黄台县并入颍川县,隶属豫州部襄城郡管辖。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阳城、嵩阳、阳翟各一部,复置康城县。贞观三年(629年),废康城县,并入阳翟县。龙朔二年(662年),阳翟县改归河南府洛州管辖。会昌三年(843年),阳翟复归许州颍川郡管辖。后梁时期,阳翟县属许州匡国军管辖。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代(923—960年),阳翟县均属西京下属的许州忠武军管辖。北宋时阳翟县属京西北路颍昌府。靖康元年(1126年)后,阳翟县归金管辖,其间名称多变,建置归属复杂。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升颍川军为颍川州,隶属南京路管辖,并设阳翟县为附郭县。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因颍川有钧台旧址,改颍川州为钧州,辖三县,仍属南京路。元改属汴梁路。明洪武元年(1369年)仍为钧州,并将阳翟县省入该州,钧州领新郑、密县两县。隆庆四年(1570年),新郑划出,钧州领密县。万历三年(1575年)四月因避神宗朱翊钧讳,改钧州为禹州,属开封府。清康熙元年(1662年),密县改隶开封府,禹州不再领县。雍正二年(1724年)升禹州为直隶州,领新郑、密县二县。雍正十二年降为散州,改属许州。乾隆六年(1741年)复隶属开封府。民国元年(1913年)3月1日改禹州为禹县,隶豫东道。次年6月2日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9月27日改属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5年以后,中国共产党曾分别在禹县、郏县交界设禹郏县;在城北扒村一带设禹北县;在禹县、密县和新郑交界设密禹新中心县;1948年在许昌、禹县交界设许西县。存在时间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辖区。1949年5月禹县划归许昌专区管辖。1985年,禹县总人口97.38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66人。1986年1月禹县划归许昌市管辖。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年末全市总人口101.34万人。1990年总人口108.63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不足8万人。1995年,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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