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历史沿革

商代属畿内。秦属山川郡汲邑。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析汲县之新中乡置获嘉县。东汉、三国、魏、晋因之。西晋太和五年(370年)在今新乡市建新乐城。《史记志疑》说:“乐者村落之谓,古字通用”,新乐亦即新乡之意。隋开皇四年(584年),废修武郡,获嘉县迁至修武郡址。

开皇六年(586年)析获嘉、汲县地于新乐城置新乡县。宋熙宁六年(1073年)县废,属汲县。元祐五年(1090年),恢复新乡县,属卫州。1949年5月5日,新乡县全境解放,划出县城扩建为新乡市。1959年4月23日,撤销新乡县建制,并入新乡市。1961年8月24日,恢复新乡县。1983年9月1日,由新乡地区改属新乡市辖。

1949年,新乡县设8区2镇,辖268个村。1950年,全县改为6个区。1953年,县人民政府由小冀迁入新乡市,设6区1镇,辖68个乡,198个行政村。1955年,撤销区制,全县设9个中心乡、1个镇。1956年,下设10个乡。1958年全县10个乡改为10个公社。

1959年,撤销新乡县,将大块、合河、大召营、七里营、朗公庙、古固寨、洪门等7个公社并入新乡市。1961年,恢复新乡县,设8个公社和小冀镇(1965年并入小冀公社)。1975年建立翟坡、关堤2个公社。1983年,改大块、合河、大召营、翟坡、小冀、七里营、朗公庙、古固寨、关堤、洪门10个公社为10个乡。1985年,将小冀乡改为小冀镇。

1993年,按照新乡市政府新政文[1993]116号文件要求,将洪门乡的东台头、西台头、南马庄、东杨村、西杨村等5个行政村划归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12月15日至30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翟坡乡、古固寨乡,设立翟坡镇、古固寨镇。1995年11月9日,撤销七里营乡、朗公庙乡,设立七里营镇、朗公庙镇。1996年5月至11月,撤销洪门乡、大块乡、大召营乡,设立洪门镇、大块镇、大召营镇。

1996年,新乡县面积524平方千米,人口约40.7万人。辖8镇2乡:小冀镇、七里营镇、翟坡镇、古固寨镇、朗公庙镇、大召营镇、大块镇、洪门镇、关堤乡、合河乡。县政府设在市区红旗区境内。

1997年4月26日,按照县政府新政[1997]18号文件的决定,将小冀镇的魏庄、张青、苗庄、王屯、许庄、李庄、阎庄、娄村和七里营镇的大兴、杨屯等10个行政村划归新城区。2002年11月22日,根据省政府豫政文[2002]168号文件,在原新城区的基础上,设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新乡县总人口424138人,其中:大块镇43894人、翟坡镇35490人、小冀镇41218人、七里营镇74891人、朗公庙镇54653人、古固寨镇34125人、洪门镇34303人、大召营镇26811人、合河乡36133人、关堤乡31255人、新城虚拟镇11365人。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4号):将新乡县的关堤乡、洪门镇(不含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11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将新乡县的大块镇划归凤泉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

2003年12月28日,按照中共新乡县委、新乡县政府新文[2003]106号文件,将新乡县大块镇划归新乡市凤泉区(原北站区);关堤乡和洪门镇的洪门、乔谢、公村、原堤、保安堤、张堤、赵楼7个行政村划归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庄、聂庄、秦庄6个行政村划归新乡市牧野区(原郊区);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行政村和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水南营4个行政村以及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行政村划归新乡市卫滨区(原新华区)。

2004年,全县总面积364.6平方千米,人口31.7万人,辖6个镇、1个乡(小冀镇、大召营镇、翟坡镇、七里营镇、郎公庙镇、古固寨镇、合河乡)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70个行政村。

2006年8月13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新政文[2006]104号):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4号),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其中:(1)将原阳县葛埠口乡的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4建制村,师寨镇的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3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调整后,新乡县七里营镇辖原属的43个建制村和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7个建制村,共50个建制村。(2)将新乡县朗公庙镇的油坊堤建制村划归红旗区关堤乡管辖。调整后,新乡县朗公庙镇辖原属的29个建制村(不含油坊堤建制村)。红旗区与延津县、新乡县的边界线:红旗区北部边界以卫河—兴隆街—东二环—平原路—小店镇的北部边界为界,西部边界以胜利路—化工路—和平路为界,南部边界以关堤乡的南边界、小店镇的南边界为界,东部边界以小店镇的东边界为界;新乡县北边界以市区的南边界为界。新乡县与原阳县的东南边界线:以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东李寨—西李寨—任庄—毛滩村界为界。

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7号),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原阳县师寨镇的东高村、西高村、北周庄3个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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