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历史沿革

  商末为殷纣王都城朝歌。西汉置朝歌县。隋置清淇县,后改临淇县。唐设卫县,元置淇州,明改淇县,以城北淇河得名。民国为汲淇县。1954年并入汤阴县改为朝歌镇,1962年复置淇县,属安阳专区,1986年改隶鹤壁市。

  1997年,淇县面积591平方千米,人口23.7万,辖2个镇、5个乡:朝歌镇、高村镇、黄洞乡、北阳乡、西岗乡、庙口乡、桥盟乡。县政府驻城关镇。
  2000年,淇县辖2个镇、5个乡。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249986人,其中:朝歌镇49394人、高村镇46003人、桥盟乡29223人、庙口乡29399人、黄洞乡11639人、西岗乡46838人、北阳乡37490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淇县辖3个镇、4个乡:朝歌镇、高村镇、北阳镇;黄洞乡、西岗乡、庙口乡、桥盟乡。
  2010年9月8日,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31号),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淇县的朝歌镇、桥盟乡,对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同时设立朝歌、桥盟、卫都、灵山4个街道办事处。11月10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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