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历史沿革

新郑在上古称“有熊”,轩辕黄帝在此建都。帝喾时代,新郑为祝融氏之国。夏、商时,新郑属豫州。西周时期,新郑为郐国。公元前770年,郑国将国都从咸林迁到今新郑溱洧水间,仍为郑,历395年,称郑。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郑,将国都自阳翟迁于郑城。韩在此立都长达145年。韩人都郑后在此设郑县,治所在外廓城内。

秦王政十七年(前230),秦灭韩,二十六年(前221),置新郑(以区别陕西之郑县,将韩之郑县改为新郑县)、苑陵二县,属颍川郡。汉承秦制,新郑县、苑陵县属司隶部河南郡。新朝改苑陵县为左亭县,治所苑陵。东汉建安十七年(212),复改左亭县为苑陵县,与新郑县均属司隶校尉部河南尹。三国,河南属魏。新郑、苑陵属司州河南尹。

晋泰始二年(226),设荥阳郡,新郑并入苑陵县,治所苑陵,属司州荥阳郡。东魏天平初年,分荥阳郡,设广武郡,苑陵县属北豫州广武郡。北齐、北周,苑陵县改属荥州。隋开皇十六年(596),恢复新郑县,隋炀帝大业初年,废苑陵县,并入新郑县,治所新郑,属豫州荥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分新郑县为新郑、清池二县,属管州。唐贞观元年(627),清池县并入新郑县,治所新郑,属河南道郑州荥阳郡。五代,新郑县属郑州。

宋熙宁五年(1072),废郑州,新郑县属开封府。宋元丰八年(1085),恢复郑州,新郑县改属郑州。金,新郑县属南京路钧州。元,设行中书省,新郑县属河南省汴梁路。明初,新郑县属钧州,隆庆五年(1571),改属河南开封府。清初,新郑属钧州。雍正二年(1724),钧州改禹州,新郑属河南禹州。雍正十三年(1735),升许州为府,新郑改属许州府。乾隆六年(1741),又属开封府。

民国二年,新郑县属豫东道。民国3年,豫东道改名开封道,新郑县属开封道。民国16年(1927),废道,改设行政区,县署改为县政府,新郑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郑县属郑州专区。1955年改属开封专区,1958年属郑州市,1961年属开封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改属郑州市。1994年5月16日,民政部民行批[1994]79号文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新郑县,设立新郑市(县级),以原新郑县的行政区划为新郑市的行政区划。

1996年?,新郑市面积873平方千米,人口58万人。辖10个镇、4个乡:城关镇、薛店镇、龙湖镇、和庄镇、孟庄镇、辛店镇、郭店镇、观音寺镇、梨河镇、新村镇、城关乡、八千乡、龙王乡、千户寨乡。市政府驻城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新郑市总人口609173人,其中:城关镇34238人、新村镇33479人、辛店镇50520人、观音寺镇45076人、梨河镇30298人、和庄镇56365人、薛店镇42802人、孟庄镇39896人、郭店镇44268人、龙湖镇61017人、城关乡70217人、千户寨乡19567人、八千乡41596人、王乡39834人。

2004年,新郑市辖3个街道(新建路、新烟、新华路)、9个镇(辛店、梨河、龙湖、孟庄、薛店、新村、郭店、观音寺、和庄)、4乡(城关、千户寨、龙王、八千)、1个港区管委会(新郑港区)。

2005年新郑市乡镇区划调整,撤销千户寨乡,并入辛店镇。调整后,新郑市辖3个街道、9个镇、3个乡: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街道,和庄镇、观音寺镇、梨河镇、龙湖镇、薛店镇、孟庄镇、新村镇、辛店镇、郭店镇,八千乡、龙王乡、城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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