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概况沿革

石龙区历史沿革

今石龙区境区大部分(除军营行政村,以下简称境区),历史上长期属汝州管辖,有些时期归宝丰县管辖。秦朝属三川郡梁县。汉、晋属梁县,归河南郡。南北朝时,梁县先后改为汝原县、治城县。隋大业二年(606年)改治城县为承休县,归汝州。唐贞观初改承休县为梁县。宋、金、元时期,境区仍归梁县。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境区由汝州划出归宝丰县,属永宁乡。清中期,境区又归汝州,属丁屯里。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政府进行插花地划分,境区随大营镇划归宝丰县商酒务区(第三区)。1947年10月,境区划入鲁山县瓦屋区。1947年10月29日,境区解放,属宝丰县第二区。1957年撤区并乡,境区属大营中心乡。1958年属上游公社。1959年属大营公社。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第93次会议决定,撤销宝丰县建制,境区划归平顶山市。1960年5月31日,市人委第16次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营公社,境区属韩庄矿区城市人民公社。1961年10月5日,国务院第113次会议通过恢复宝丰县建制,境区复归宝丰县,属西大营区。1961年12月28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宝丰县的韩庄、南顾庄两个公社所辖12个大队划归平顶山市管辖。

1971年5月,境区成立西区,归属平顶山市管辖。 1973年3月,撤销西区,“五七”公社归平顶山市郊区管辖,境区4个街道合并为韩梁街道,归平顶山市新华区管辖。1977年恢复西区建制。1979年4月再次撤销西区,“五七”公社仍归郊区,韩梁街道仍归新华区。1982年12月西区建制重新恢复。

1997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复(国函[1997]111号)设立平顶山市石龙区。石龙区因境内石龙河而得名,辖原西区地域,下设南顾庄乡和梁洼、高庄2个街道,区政府驻人民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石龙区总人口53499人,其中:高庄街道10964人、龙兴街道12906人、南顾庄乡29629人。

2005年,石龙区乡镇区划调整:撤销南顾庄乡,设立相应街道。2005年末,石龙区辖4个街道:高庄街道、龙兴街道、人民路街道(新增)、龙河街道(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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