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历史沿革

……北周废广宁郡,于南修武(今获嘉)置修武郡,改阳武属郑州。 隋时设10县分属4郡,属河内郡的有获嘉(开皇初,废修武郡,改名获嘉,此后,获嘉均指今获嘉县)、新乡(开皇初,始置新乡县,治古新乐城)、共城(开皇六年改共县为共城县)3县。属东郡(治白马县,今滑县境)的有封丘、胙城(旧称东燕,开皇十八年改名)、长垣(一度称匡城)3县。属荥阳郡的有酸枣、阳武和原武3县。属汲郡(郡治卫县,今淇县东)的有汲(改伍城为汲)、隋兴(今汲县境,开皇十六年置,寻又析置阳源县,大业初省入)2县。

唐时设10县,先后分属2道7州。属河北道怀州(州治河内,短时期曾属都畿道)的有获嘉县,属卫州(州治卫县,今淇县境,贞观元年移治汲县)的有汲(省隋兴入汲)、共城、新乡3县。(武德元年在汲县治义州,辖汲县和新乡,四年废义州,在获嘉置殷州,辖获嘉、新乡、共城等县,贞观元年废。)属河南道滑州(治白马,滑县境)的有胙城、酸枣、匡城,长垣(贞观八年废长垣入匡城)4县。属河南郑州(治管城,即今郑州,一度属畿内道)的有原武、阳武2县,属 州(州治浚仪,今开封西北)有封丘。五代时期,设10县分属4州、1府。属怀州的有获嘉、共县,属滑州的有胙城,属郑州的有原武,属卫州的有汲县、新乡,属开封府的有酸枣(后唐时曾属滑州)、阳武(后唐属 州)、封丘、长垣(一度与匡城治)4县。

宋时设10县分属3路、1府、3州。属京畿路开封府的有封丘、阳武、延津(政和七年由酸枣县改)、鹤丘(建隆元年为避太祖讳,改匡城为鹤丘,寻复曰长垣)。属京西北路郑州的有原武,属京西北路滑州的有胙城。属河北西路卫州的有汲、新乡、获嘉和共城。 金时设10县分属2路、1府、2州。属南京路开封府的有封丘、阳武、延津(贞佑三年升为延州,州治今原阳城东北延州村,辖延津、原武、阳武)、长垣(公元1194年,明昌五年,因黄河改道,改属大名府开州)。属南京路郑州的有原武。属河北西路卫州的有汲、新乡、苏门(由共城改,大定二十九年改为河平,明昌三年改为苏门、贞佑三年九月升为辉州)、获嘉、胙城(初属开封府,后属卫洲,贞佑五年为卫州倚郭)。

元时设9县分属直隶中书省和行中书省。属直隶中书省卫辉路的有新乡、汲县、获嘉、胙城4县和辉州(省苏门县入辉州)。属直隶中书省大名路的有长垣,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梁路(一度称南京路)的有原武、阳武、延津、封丘4县。 明代设10县分属河南布政使司开封府,卫辉府和开州。属开封府的有阳武、原武、封丘和延津4县,属卫辉府的有汲县、胙城、新乡、获嘉、辉县(元代辉州改)5县。康京师开州的有长垣县。清代设9县分属2省、3府。原武(雍正二年由开封府来属)和阳武(乾隆四十八年由开封府来属)属河南省怀庆府。汲县、新乡、辉县、获嘉、延津(雍正二年来属,五年废胙城入延津)和封丘(乾隆四十九年来属)属河南省卫辉府。长道腐直隶省大名府。

民国初期,全国废府存县,易为省直属。1913年,河南成立豫北道。1914年改为河北道(道治汲县),辖新乡县、获嘉、汲县、辉县、阳武、原武、延津、封丘8县,长垣属直隶省大名道。1927年撤销道级建制。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调整地方行政区划,河南省下设行政督察区。除长垣属河北省十一行政督察区、汲县属河南第三行政督察区(治安阳)外,其余均属河南第四行政督察区(治新乡)。1938年2月底,全区大部分县城沦陷,出现日伪、国民党、共产党三种政权并存局面:国民党政权多属流亡性质;日伪政权分属何南省豫北道、何北省冀南道;抗日民主政权分属太行七专区、八专区、太岳四专区、冀鲁豫四专区管辖。抗日战争胜利后,太行八专区改为四专区,辖获嘉一部分。辉县、汲县、新乡、原阳及获嘉一部分归太行五专区管辖。延津、封丘归冀鲁豫四专区管辖。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军队于1945年9月抢占了全区大部分县城和农村,并恢复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国民党统治区地面。1947年解放了延津、封丘、长垣,1948年解放了获嘉、汲县、原阳以及新乡县广大农村。1948年11月7日,汲县改为卫辉市(次年撤销)。1948年11月在新乡县境设置新乡市(治新乡县城,暂在新乡县小冀办公),归大行行署新乡专署领导。1949年5月新乡县县城获得解放,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开始进城办公。

194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大行、太岳及冀鲁豫区,成立平原省,辖新乡、濮阳、安阳、菏泽、聊城、湖西等6个专区和新乡、安阳两市。新乡市为平原省省会。太行四专区改为新乡专区(驻焦作),获嘉、辉县、汲县、新乡、延津、原武、阳武7县归其领导,封丘、长垣归濮阳专区。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1952年平原省撤销,新乡、安阳、濮阳专区改属河南省。新乡市归河南省直辖。同时新乡专署迁驻新乡市,所辖除封丘、长垣归濮阳专区外,其它各县均归属新乡专区。1954年,濮阳专区撤销,封丘、长坦改属新乡专区。1955年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全境属之。1960年撤销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并入新乡市。1961年10月,恢复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同时新、安两专分治。新乡市和获嘉、辉县、新乡、汲县、原阳、延津、封丘归新乡专区。长垣县归安阳专区。1967年新乡专区改名新乡地区。1974年新乡市改为省地双重领导,1978年1月,又改归新乡地区领导。1983年9月,新乡县和汲县划归新乡市领导。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仍隶属新乡地区。1983年安阳地区撤销,长垣属新设的濮阳市。

1986年2月撤销新乡地区,新乡市辖新乡县、汲县、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8县。1988年11月汲县改为卫辉市,辉县改为辉县市,隶属关系未变。至1999年底,新乡市下辖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城区设有卫滨、红旗、牧野区、凤泉区,另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工区。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新乡市总人口5407433人;其中:红旗区330170人、新华区203783人、北站区100132人、郊区141856人、新乡县424138人、获嘉县381227人、原阳县642409人、延津县457771人、封丘县719510人、长垣县765740人、卫辉市464371人、辉县市776326人。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4号):新乡市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郊区更名为牧野区。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行政区域。 (1)将新乡县的关堤乡、洪门镇(不含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11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将原郊区平原乡的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调整后,红旗区辖东街、西街、渠东、南干渠、向阳5个街道和关堤乡、洪门镇。区人民政府驻新生巷。 (2)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调整后,卫滨区辖中同街、铁西、解放路、胜利路、健康路、自由路、南桥7个街道和平原乡。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 (3)将新乡县的大块镇划归凤泉区管辖。调整后,凤泉区辖原北站区的行政区域和大块镇。区人民政府驻区府路。 (4)将红旗区的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4个街道和原新华区的新辉路、卫北2个街道划归牧野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调整后,牧野区辖和平路、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新辉路、卫北7个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区人民政府驻学院路。 调整前,新华区面积14平方千米,人口22万;红旗区面积16平方千米,人口27万;北站区面积68平方千米,人口9万;郊区面积89平方千米,人口19万;新乡县面积524平方千米,人口43万。(面积人口数据根据简册2003版)

2005年11月3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新乡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豫民行批[2005]13号、[2005]19号),新乡市乡镇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辉县市:撤销三郊口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南寨镇管辖,南寨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后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沙窑乡管辖,沙窑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王敬屯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吴村镇管辖,吴村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褚邱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冀屯乡管辖,冀屯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城关镇,设立城关街道办事处;撤销胡桥乡,设立胡桥街道办事处。
  二、卫辉市:撤销大池山乡、东拴马乡,将两乡行政区域划归狮豹头乡管辖,狮豹头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倪湾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城郊乡管辖,城郊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三、获嘉县:撤销丁村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太山乡管辖,太山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张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史庄镇管辖,史庄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大呈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大新庄乡管辖,大新庄乡人民政府驻地为北务村。
  四、封丘县:撤销司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陈桥镇管辖,陈桥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戚城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赵岗镇管辖,赵岗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油坊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潘店乡管辖,潘店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孙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荆隆宫乡管辖,荆隆宫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獐鹿市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应举镇管辖,应举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娄堤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城关乡管辖,城关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五、延津县:撤销塔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石婆固乡管辖,石婆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新安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小潭乡管辖,小潭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班枣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马庄乡管辖,马庄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高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司寨乡管辖,司寨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朱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魏邱乡管辖,魏邱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将东屯镇的北张兴庄、贾堤,榆林乡的夏庄、冯堤、位堤5个村划归小店镇管辖。
  六、原阳县:撤销黑洋山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葛埠口乡管辖,葛埠口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王杏兰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福宁集乡管辖,福宁集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包厂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靳堂乡管辖,靳堂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梁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太平镇乡管辖,太平镇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郭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陡门乡管辖,陡门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七、长垣县:撤销总管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魏庄镇管辖,魏庄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新乡市辖4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23个街道、55个镇、69个乡。

2006年7月26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小店工业园区管理范围的通知》(新政文[2006]109号):将红旗区关堤乡整建制划归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将红旗区小店镇的邢庄、贾李庄、李胡寨、北张兴庄、张兴庄、夏庄、贾堤、冯堤、魏堤、第五疃、樊庄等11个建制村划归小店工业园区管理;红旗区的行政区划不变。

2006年8月13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新政文[2006]104号):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4号),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将原阳县葛埠口乡的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4建制村,师寨镇的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3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调整后,新乡县七里营镇辖原属的43个建制村和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7个建制村,共50个建制村;原阳县葛埠口乡辖原属的39个建制村(不含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4建制村),师寨镇辖原属的30个建制村(不含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3建制村)。
  二、将延津县的小店镇整建制划归红旗区管辖;将新乡县朗公庙镇的油坊堤建制村和红旗区洪门镇的南马庄、东台头、西台头、东杨村、西杨村5建制村,共6建制村划归红旗区关堤乡管辖;将关堤乡的关堤、申店、东陈庄3建制村划归洪门镇管辖。调整后延津县辖12个乡(镇);红旗区辖洪门镇、关堤乡、小店镇3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新乡县朗公庙镇辖原属的29个建制村(不含油坊堤建制村);洪门镇辖原堤、张堤、保安堤、赵楼、洪门、乔谢、公村、留庄营、段村、张庄、骆驼湾、东关、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马小营、城关、关堤、申店、东陈庄,共计20个建制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关堤乡辖张八寨、庄岩、任庄、大介山、小介山、郭小庄、刘庄、司马、柿园、白马、塔小庄、刘堤、马堤、油坊堤、南马庄、东台头、西台头、东杨村、西杨村,共计19个建制村,乡政府驻地暂不变。
  三、红旗区与延津县、新乡县的边界线:红旗区北部边界以卫河—兴隆街—东二环—平原路—小店镇的北部边界为界,西部边界以胜利路—化工路—和平路为界,南部边界以关堤乡的南边界、小店镇的南边界为界,东部边界以小店镇的东边界为界;延津县西边界以调整后的红旗区东边界为界;新乡县北边界以市区的南边界为界。新乡县与原阳县的东南边界线:以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东李寨—西李寨—任庄—毛滩村界为界。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新的行政区域界线,按照上述边界和有关规定进行勘定。

2006年9月1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原阳县桥北乡祝楼乡行政区划的通知》(新政文[2006]114号):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原阳县桥北乡祝楼乡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5号):一、将祝楼乡的刘庄、杨庄、胡堂庄、老王村、新王村5个建制村划归桥北乡管辖。二、将桥北乡政府驻地迁移至杨庄。调整后,桥北乡辖马井、司庄、小张庄、大张庄、老庄、刘合庄、小刘庄、盐店庄、尤拐、范庄、洪庄、葛韩庄、季庄、杨庄、李涛庄、胡庄、马庄、刘庵、破车庄、小辛庄、司窑、刘庄、杨庄、胡堂庄、老王村、新王村等26个建制村,面积76.9平方千米,人口3.7万人,乡政府驻地位于杨庄。祝楼乡辖祝楼、西胡庄、西圈、新城、北胡庄、种庄、卞庄、王录、夹堤、姚村、新阳村、口里、东圈、小胡庄、新村、新庄、蒙城、宋楼、大胡庄、闫庄等20个建制村,面积80平方千米,人口3.1万人,乡政府驻地不变。

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7号),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新乡市原阳县师寨镇的东高村、西高村、北周庄3个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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