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历史沿革

汉至隋为毋敛县地,宋置南丹州。元改南丹安抚司,明再复南丹州,1919年改南丹县。

1996年,南丹县面积3917平方千米,人口约26.5万人。辖7个镇、6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城关镇、大厂镇、车河镇、小场镇、六寨镇、芒场镇、月里镇、罗富乡、吾隘乡、巴定乡、中堡苗族乡、八圩瑶族乡、里湖瑶族乡。县政府驻城关镇。

1999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吾隘乡改为镇建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桂政函[1999]216号)。调整后,南丹县辖8个镇、5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南丹县总人口318844人。其中:城关镇37083人,大厂镇58636人,车河镇28983人,小场镇22797人,芒场镇24313人,六寨镇27757人,月里镇21774人,吾隘镇15936人,罗富乡24179人,巴定乡13272人,中堡苗族乡6673人,八圩瑶族乡19782人,里湖瑶族乡17659人。

2001年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1]41号)同意南丹县城关镇和小场镇合并组建新的城关镇。将罗富乡莲花村委会,坡旁村的拉么、上巴牙、下巴牙、莫德、林屯、旁高自然屯,雍里村的必弄、拉路自然屯和大厂镇扬州村的纳必、拉岜、新田、简索、田洞自然屯划归城关镇管辖。

2003年,南丹县辖7个镇、5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城关镇、大厂镇、车河镇、芒场镇、六寨镇、月里镇、吾隘镇、罗富乡、巴定乡、中堡苗族乡、八圩瑶族乡、里湖瑶族乡。

2005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5]169号)同意撤销巴定乡,整建制并入六寨镇,六寨镇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全县辖7个镇、4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城关镇、大厂镇、车河镇、芒场镇、六寨镇、月里镇、吾隘镇、罗富乡、中堡苗族乡、八圩瑶族乡、里湖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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