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历史沿革

宋初置河池县,曾改怀德县,明改河池守御千户所,后升河池州。民国初复置河池县。1983年撤县设市。2002年10月撤市设区。据《今县释名》:“县东有古浪溪,南有秀水,西有猫溪,居民引水灌溉民田,多者千余顷。河池水利,甲于粤西,宋因以名县。明为州。”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1996年,河池市面积2339平方千米,人口约29万人,辖3个镇、11个乡:金城江镇、六甲镇、河池镇、白土乡、东江乡、六圩乡、五圩乡、下考乡、拔贡乡、侧岭乡、九圩乡、保平乡、长老乡、三旺乡。市政府驻金城江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河池市总人口318348人。其中:金城江镇121911人,东江镇32350人,六圩镇24560人,六甲镇14051人,河池镇18213人,拔贡镇14161人,九圩镇19196人,白土乡14471人,五圩乡12595人,下考乡6414人,侧岭乡9512人,保平乡10429人,长老乡13309人,三旺乡7176人。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2号):(1)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2)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

2004年末,全区总面积2340平方千米。总人口31.0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42万人,占总人口的36.7%。辖8个镇、6个乡:金城江镇、东江镇、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九圩镇、五圩镇、白土乡、下考乡、侧岭乡、保平乡、长老乡、三旺乡。共有1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区政府驻金城江镇。

2005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5]169号)同意调整金城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撤销金城江镇,改设街道办事处,以原金城江镇的行政区域为该街道办事处的辖区;撤销下考乡,整建制并入河池镇,河池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三旺乡,整建制并入九圩镇,九圩镇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前,全区乡镇辖区平均面积167.6平方千米,平均人口2.2万人,其中面积最小的是金城江镇,辖区面积约26平方千米,其次是三旺乡,面积110平方千米。下考乡人口最少,三旺乡次之。

全区现辖1个街道、7个镇、4个乡:金城江街道、东江镇、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九圩镇、五圩镇、白土乡、侧岭乡、保平乡、长老乡。区政府驻金城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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