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历史沿革

汉时属蛮地,归定州、益州,宋朝、清朝时属庆远府。1914年设柳江道,1950年设立宜山专区,1958年划归柳州专区。1965年由柳州地区的宜山、罗城、环江、河池、南丹、天峨6县以及百色地区的东兰、巴马、凤山3县,南宁地区的都安县组成河池地区。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罗城县,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6]152号):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7]185号):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199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山县,设立宜州市。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河池地区常住总人口3523693人,其中,河池市318348人、宜州市549434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22116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32067人、南丹县318844人、天峨县141649人、凤山县164807人、东兰县246715人、巴马瑶族自治县218724人、都安瑶族自治县543019人、大化瑶族自治县367970人。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2号)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河池市常住总人口3369251人,其中,金城江区330131人,南丹县278350人,天峨县155017人,凤山县161457人,东兰县213028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98261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72328人,巴马瑶族自治县224637人,都安瑶族自治县516629人,大化瑶族自治县360802人,宜州市558611人。

201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河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90号):一、同意撤销县级宜州市,设立河池市宜州区,以原宜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宜州区的行政区域,宜州区人民政府驻庆远镇金宜大道378号。二、同意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迁至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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