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历史沿革

晋析置莫阳县,梁改今名,有漠阳江,在县西。命名阳春,取祥瑞之意。1994年5月5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4]67号)同意撤销阳春县,设立阳春市。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阳春市总人口840581人,其中:春城镇184224人、河塱镇29724人、松柏镇37216人、石望镇30815人、卫国镇7374人、春湾镇62969人、合水镇47471人、陂面镇45179人、圭岗镇31155人、永宁镇29409人、马水镇32598人、岗美镇44777人、河口镇22908人、潭水镇56912人、三甲镇35700人、山坪镇12333人、双窖镇50360人、八甲镇57923人、阳春市水上管理局8247人、阳江市岗侨管理区3891人、广东石录铜业公司4912人、广东省三叶农场4484人。

2002年,阳春市辖春城、河塱、松柏、陂面、合水、春湾、岗美、河口、潭水、八甲、双窖、永宁、圭岗、石望、卫国、马水、山坪、三甲18个镇,309个村委会、28个居委会。

2005年,撤销春城镇,设立春城街道,并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调整后的春城街道辖原春城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共有10个社区和25个村委会,总面积319.8平方千米,总人口194348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187001人。街道办事处驻原春城镇政府驻地(南新大道69号)。5月17日,春城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

调整后,阳春市辖春城1个街道和河塱、松柏、陂面、合水、春湾、岗美、河口、潭水、八甲、双窖、永宁、圭岗、石望、马水、三甲15个镇。市政府驻春城街道。

2009年末,阳春市面积4054.7平方千米,辖1个街道、15个镇,28个居委会、309个行政村。市政府驻春城街道府前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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