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历史沿革

南汉置敬州。北宋开宝四年(971年)改梅州,因地多梅花,并有梅溪,故名。元设梅州路,明属潮州府,清设嘉应直隶州,民国时先后属潮循道、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建国后设兴梅专区,1952年起先后属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1965年设梅县专区,1970年改称梅县地区,1988年改梅州市。

1924年设梅县,1979年设梅州市。1983年与梅县合并称梅县市。1988年复置梅州市。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梅县地区、梅县市,设立梅州市(地级)、梅州市梅江区、梅县(驻扶大镇)。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及原梅县地区的兴宁、五华、丰顺、大浦、平远、焦岭7县。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梅州市常住总人口3802186人,其中:梅江区313821人、梅县516761人、大埔县352013人、丰顺县449769人、五华县879286人、平远县215856人、蕉岭县203173人、兴宁市871507人。

2002年末,梅州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共有5个街道、161个镇,2089个村委会、236个居委会。

2003年5月,全市共有4个街道(包括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梅县新城街道,但未得到省政府批准)、154个镇,共有179个居委会、2082个村委会,33779个村民小组。

2005年末,梅州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共有6个街道、104个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梅州市常住总人口4238461人,其中:梅江区380771人,梅县554745人,大埔县374666人,丰顺县478974人,五华县1050528人,平远县230045人,蕉岭县205849人,兴宁市962883人。

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民政厅(粤民区[2012]35号)批复:经省政府同意,将梅县西阳镇划归梅州市梅江区管辖。2012年末,全市面积15864.5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47.82平方千米)。户籍人口521.35万人;常住人口429.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7.09万人。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梅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113号):同意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以原梅县的行政区域为梅县区的行政区域,梅县区人民政府驻程江镇宪梓南路13号。

2014年,梅县区松口镇、畲江镇、雁洋镇,大埔县湖寮镇、高陂镇,丰顺县丰良镇、阝留隍镇,五华县华城镇,平远县大柘镇,兴宁市罗浮镇共10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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