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历史沿革

唐初属晋安郡新罗县,宋为上杭县属地。明成化十四年(1478)析上杭县地置永定县,历属汀州府、汀州道。1929-1934年为中央苏区县。1949年9月1日解放,历属龙岩专区(地区)、龙岩市。

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函[2014]159号)批复同意撤销永定县,设立龙岩市永定区,以原永定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定区的行政区域,永定区人民政府驻凤城镇九一街西路2号。

 

1996年,永定县面积2233平方千米,人口约45.6万人,辖8个镇、15个乡:凤城镇、湖雷镇、下洋镇、湖坑镇、抚市镇、培丰镇、坎市镇、高陂镇、西溪乡、堂堡乡、合溪乡、仙师乡、峰市乡、洪山乡、城郊乡、湖山乡、古竹乡、陈东乡、岐岭乡、龙潭乡、虎岗乡、大溪乡、金砂乡。县政府驻凤城镇。

1997年末,(1)从古竹乡划出高东、高南、高北、梅花石、大岭下等5个村委会,设立高头乡,乡人民政府驻高北村。分乡后,古竹乡辖古竹、大德、坪洋、黄竹烟、陂子角、田洋、溪口吕、瑶下、蛟塘等9个村委会,乡政府驻地不变。(2)撤销龙潭乡,设立龙潭镇,以原龙潭乡的行政区域为龙潭镇的行政区域。设镇后,政府驻地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

1998年8月23日,省民政厅(闽民行[1998]266号)批复同意将仙师乡锦西居委会划归峰市乡管辖,峰市乡政府驻地由峰市街迁至锦西。1998年9月9日,省民政厅(闽民行[1998]284号)批复同意撤销峰市乡,设立峰市镇。

1998年末,永定县辖10个镇、14个乡:凤城镇、坎市镇、下洋镇、抚市镇、高陂镇、湖雷镇、湖坑镇、培丰镇、峰市镇、龙潭镇、城郊乡、仙师乡、洪山乡、湖山乡、岐岭乡、大溪乡、古竹乡、虎岗乡、堂保乡、合溪乡、金砂乡、西溪乡、陈东乡、高头乡。共有12个居委会、260个行政村。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永定县常住总人口411587人,其中:凤城镇39725人、坎市镇26816人、下洋镇28041人、湖雷镇30039人、高陂镇38272人、抚市镇26942人、湖坑镇17699人、培丰镇37869人、龙潭镇18311人、峰市镇8648人、城郊乡9353人、西溪乡2843人、金砂乡5118人、仙师乡17467人、洪山乡9565人、湖山乡7894人、岐岭乡11044人、古竹乡11163人、堂堡乡10936人、合溪乡12374人、虎岗乡14291人、大溪乡9968人、陈东乡9950人、高头乡7259人。

2003年末,永定县户籍人口46.3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26万人。辖10个镇、14个乡:凤城镇、坎市镇、下洋镇、抚市镇、高陂镇、湖雷镇、湖坑镇、培丰镇、峰市镇、龙潭镇、城郊乡、仙师乡、洪山乡、湖山乡、岐岭乡、大溪乡、古竹乡、虎岗乡、堂保乡、合溪乡、金砂乡、西溪乡、陈东乡、高头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永定县常住总人口362658人,其中:凤城镇56591人,坎市镇27777人,下洋镇25442人,湖雷镇21163人,高陂镇41399人,抚市镇27335人,湖坑镇11482人,培丰镇33762人,龙潭镇17705人,峰市镇4021人,城郊乡8712人,西溪乡2850人,金砂乡3679人,仙师乡11190人,洪山乡7169人,湖山乡5536人,岐岭乡7778人,古竹乡6319人,堂堡乡5872人,合溪乡5836人,虎岗乡12241人,大溪乡6609人,陈东乡6971人,高头乡5219人。

2014年10月8日,福建省政府(闽政文[2014]317号)批复同意永定县撤销城郊乡、仙师乡,设立城郊镇、仙师镇。调整后,全县辖12个镇、12个乡:凤城镇、坎市镇、下洋镇、湖雷镇、高陂镇、抚市镇、湖坑镇、培丰镇、龙潭镇、峰市镇、城郊镇、仙师镇、西溪乡、金砂乡、洪山乡、湖山乡、岐岭乡、古竹乡、堂保乡、合溪乡、虎岗乡、大溪乡、陈东乡、高头乡。

2015年3月25日,省政府(闽政文[2015]91号)批复同意龙岩市永定区撤销虎岗乡,设立虎岗镇;撤销凤城镇,设立凤城街道。调整后,全区辖1个街道、12个镇、11个乡:凤城街道、坎市镇、下洋镇、湖雷镇、高陂镇、抚市镇、湖坑镇、培丰镇、龙潭镇、峰市镇、城郊镇、仙师镇、虎岗镇、西溪乡、金砂乡、洪山乡、湖山乡、岐岭乡、古竹乡、堂保乡、合溪乡、大溪乡、陈东乡、高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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