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历史沿革

秦属闽中郡,汉初隶属闽越国,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属冶县,东汉为会稽南郡地,三国属吴国建安郡东安县地,晋、南朝属温麻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原丰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属闽县,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属长溪县。南宋淳祐五年(1245年)析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直隶福建路福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县隶属福州府。景泰六年(1455年),划出平溪里的十一至十四都归新置寿宁县。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县属福宁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宁府。

民国2年(1913年),福安县隶属东路道(道治在今闽侯,民国3年改称闽海道)。民国14年,福安县直属福建省。民国23年7月,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民国24年10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长乐县,民国27年移驻闽侯)。民国31年5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次年9月移驻闽侯)。民国32年9月,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民国36年4月,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1949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9月30日,福安县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1950年3月改为福安专区)。1970年2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福安县属宁德地区。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福安撤县建市,仍属宁德地区。现由宁德市代管。

1958年9月,全县设15个公社、445个生产大队。1984年,全县设5个镇、10个乡、3个畲族乡。

1990年,福安市辖8个镇、8个乡、3个畲族乡,20个居委会、449个村委会,230个居民小组、2140个村民小组。全市总人口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9万人,汉族人口占88.73%,畲族人口5.8万人,为全国畲族人口最多的县(市)。市政府驻城区中兴路26号。

1998年,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桐山镇和桐城镇,设立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和山前街道。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福安市常住总人口554057人,其中:城南街道23591人,城北街道44503人,阳头街道18770人,赛岐镇45820人,穆阳镇13981人,上白石镇22817人,潭头镇30434人,社口镇22842人,晓阳镇11659人,溪潭镇31468人,甘棠镇39135人,下白石镇43032人,溪尾镇14575人,溪柄镇29987人,城阳乡25976人,坂中畲族乡21980人,范坑乡18132人,穆云畲族乡21673人,康厝畲族乡21521人,湾坞乡24056人,松罗乡14458人,赛岐开发区13647人。

2003年末,福安市户籍人口60.7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32万人。辖3个街道、11个镇、4个乡、3个民族乡:阳头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赛岐镇、穆阳镇、甘棠镇、下白石镇、溪柄镇、上白石镇、社口镇、潭头镇、晓阳镇、溪尾镇、溪潭镇、城阳乡、范坑乡、湾坞乡、松罗乡、坂中畲族乡、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福安市常住总人口563640人,其中:城南街道37913人,城北街道80888人,阳头街道35638人,赛岐镇52807人,穆阳镇13248人,上白石镇12397人,潭头镇16884人,社口镇14147人,晓阳镇6781人,溪潭镇23220人,甘棠镇41772人,下白石镇35455人,溪尾镇10701人,溪柄镇22945人,城阳乡33044人,坂中畲族乡27883人,范坑乡11972人,穆云畲族乡15180人,康厝畲族乡19536人,湾坞乡16732人,松罗乡9522人,赛岐开发区16328人,福安畲族开发区1485人,湾坞工业集中区7162人。

2010年5月22日,省政府(闽政文[2010]166号)批复同意撤销湾坞乡,设立湾坞镇。2011年1月14日,省政府(闽政文[2011]93号)批复同意撤销城阳乡,设立城阳镇。2012年5月25日,省政府(闽政文[2012]190号)批复同意从赛岐镇析出罗江村、三江社区,从甘棠镇析出南安、大留、小留、樟港、加招、北山、坑门里等7个村,设立罗江街道。调整后,全市辖4个街道、13个镇、2个乡、3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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