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行政区划

2019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59号):同意撤销上饶县,设立上饶市广信区,以原上饶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信区的行政区域,广信区人民政府驻旭日街道办事处吉阳西路1号。【广信区政府于10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0号):同意撤销茌平县,设立聊城市茌平区,以原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茌平区的行政区域,茌平区人民政府驻振兴街道中心街5226号。【茌平区政府于9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1号):同意撤销淮阳县,设立周口市淮阳区,以原淮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淮阳区的行政区域,淮阳区人民政府驻城关回族镇朱家街130号。【淮阳区政府于12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百色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2号):同意撤销田阳县,设立百色市田阳区,以原田阳县的行政区域为田阳区的行政区域,田阳区人民政府驻田州镇解放中路42号。【田阳区政府于2020年4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2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3号):撤销伊春市乌伊岭区、汤旺河区,设立汤旺县,以原乌伊岭区、汤旺河区的行政区域为汤旺县的行政区域,汤旺县人民政府驻东风大街102号。汤旺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设立丰林县,以原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林县的行政区域,丰林县人民政府驻光明大街1号。丰林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带岭区,设立大箐山县,以原带岭区的行政区域为大箐山县的行政区域,大箐山县人民政府驻兴林街198号。大箐山县由伊春市管辖。 将县级铁力市的朗乡镇划归大箐山县管辖。 撤销伊春市南岔区,设立南岔县,以原南岔区的行政区域为南岔县的行政区域,南岔县人民政府驻联合街96号。南岔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区、美溪区,设立伊春市伊美区,以原乌马河区部分行政区域和原伊春区、美溪区的行政区域为伊美区的行政区域,伊美区人民政府驻新兴中大街20号。 撤销伊春市翠峦区,设立伊春市乌翠区,以原乌马河区剩余部分的行政区域和原翠峦区的行政区域为乌翠区的行政区域,乌翠区人民政府驻曙光街保安委888号。 撤销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区,设立新的伊春市友好区,以原友好区、上甘岭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友好区的行政区域,友好区人民政府驻和平路159号。 撤销伊春市西林区、金山屯区,设立伊春市金林区,以原西林区、金山屯区的行政区域为金林区的行政区域,金林区人民政府驻花园街1号。【4个区政府、4个县政府于9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晋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4号):同意撤销太谷县,设立晋中市太谷区,以原太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太谷区的行政区域,太谷区人民政府驻明星镇箕城街202号。【太谷区政府于2020年4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5号):一、同意撤销南昌市湾里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南昌市新建区。二、同意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政区域为红谷滩区的行政区域,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699号。【红谷滩区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西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6号):同意撤销湟中县,设立西宁市湟中区,以原湟中县的行政区域为湟中区的行政区域,湟中区人民政府驻鲁沙尔镇和平路133号。

★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胡杨河市的批复》(国函〔2019〕107号):同意设立县级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政府驻光明东路8号。胡杨河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胡杨河市政府于1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二、民政部批文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的批复》(民函〔2019〕70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以原广德县的行政区域为广德市的行政区域,广德市人民政府驻桃州镇爱民路99号。广德市由安徽省直辖,宣城市代管。【广德市政府于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邵东县设立县级邵东市的批复》(民函〔2019〕71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邵东县,设立县级邵东市,以原邵东县的行政区域为邵东市的行政区域,邵东市人民政府驻大禾塘街道兴和大道288号。邵东市由湖南省直辖,邵阳市代管。【邵东市政府于9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的批复》(民函〔2019〕72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以原射洪县的行政区域为射洪市的行政区域,射洪市人民政府驻子昂街道人民街106号。射洪市由四川省直辖,遂宁市代管。【射洪市政府于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子长县设立县级子长市的批复》(民函〔2019〕73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子长县,设立县级子长市,以原子长县的行政区域为子长市的行政区域,子长市人民政府驻瓦窑堡街道安兴路46号。子长市由陕西省直辖,延安市代管。【子长市政府于12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长垣县设立县级长垣市的批复》(民函〔2019〕7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长垣县,设立县级长垣市,以原长垣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垣市的行政区域,长垣市人民政府驻蒲西街道人民路368号。长垣市由河南省直辖,新乡市代管。【长垣市政府于9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的批复》(民函〔2019〕75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以原嫩江县行政区域为嫩江市的行政区域,嫩江市人民政府驻嫩江镇清江路201号。嫩江市由黑龙江省直辖,黑河市代管。【嫩江市政府于8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

★8月16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浙江省设立县级龙港市的批复》(民函〔2019〕83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龙港市人民政府驻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龙港市政府于9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20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平果县设立县级平果市的批复》(民函〔2019〕122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果县,设立县级平果市。以原平果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果市的行政区域,平果市人民政府驻马头镇铝城大道1780-6号。平果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百色市代管。【平果市政府拟于2020年5月18日挂牌成立】

★11月20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库车县设立县级库车市的批复》(民函〔2019〕123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库车县,设立县级库车市,以原库车县的行政区域为库车市的行政区域,库车市人民政府驻新城街道文化东路150号。【库车市政府于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20日,《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澄江县设立县级澄江市的批复》(民函〔2019〕12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澄江县,设立县级澄江市,以原澄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澄江市的行政区域,澄江市人民政府驻凤麓街道凤翔路北26号。澄江市由云南省直辖,玉溪市代管。【澄江市政府于2020年2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20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的批复》(民函〔2019〕125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以原无为县的行政区域为无为市的行政区域,无为市人民政府驻无城镇二坝路1号。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无为市政府于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文以及其他(待补充)

☆2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苏政复〔2019〕21号):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将焦北滩区域界线分别沿长江中心线向东、夹江水域中心线向东南延伸,相交于“京口丹徒线”。将焦山段界线由焦山以南变更至焦山以北。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后,焦北滩区域整体纳入镇江市润州区行政区域范围,焦山及部分水域纳入镇江市京口区行政区域范围。

☆10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批复》(苏政复〔2019〕54号):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

☆11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扬州市江都区和泰州市海陵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9〕63号):同意将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东野、永兴2个村民小组划入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区域,由泰州市海陵区寺巷街道大王居委会管理。

☆2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浙政函〔2019〕15号):同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驻地从清波街道惠民路3号迁移至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于3月25日发布迁址公告】

☆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浙政函〔2019〕144号批复):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路北街道金水路迁移至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于4月30日发布公告:自2020年5月6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

☆12月27日,《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铜陵市义安区政府驻地由五松镇迁移至顺安镇的函》:同意将铜陵市义安区政府驻地由五松镇人民大道99号迁移至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4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地点搬迁至琅琊新区欧阳修大道99号。

☆1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闽政文〔2019〕1号):同意仙游县人民政府驻地从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9号迁至鲤城街道清源东路1号。【1月8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

☆12月30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机关驻地迁址公告:经批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机关由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86号迁移至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自即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

☆8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3号):撤销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8月28日正式实施)。12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凉山州调整西昌市等6县(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8号):将原昭觉县普诗乡和原喜德县东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昌市川兴镇管辖;将原昭觉县玛增依乌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昌市大兴乡管辖。

【本页内容如需引用,请以国务院、民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文件为准。2020/3/5第3次更新,2020/3/28第4次更新,2020/5/3第5次更新,2020/5/31第6次更新,2020/7/8第7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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