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至1955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6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5年4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南苑区杨家园乡的杨家园、韩家馆、丁家坑以西的11个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委员会从太平庄2号迁至海淀镇泄水湖1号。
◎ 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8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
  2.东直门关厢划归东四区。
  3.将马甸村土路以南、什方院东土路以西、德清公路以东地区划归西四区。
  4.将东郊区的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和东便门外大桥以东地区划归崇文区。
  5.南苑区杨家园乡12个自然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12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民民霍字1763号])批复:将东单区的朝外大庭房划归东四区;东四区的八条下坡归东东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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