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历史沿革

秦置鄣郡,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改丹郡,治宛陵(今宣州区)。西晋太康二年(281)析丹阳郡置宣城郡。隋初废郡,改南豫州为宣州,不久又改称宣城郡。唐初置宣州,中间一度改称宣城郡,以后复称宣州。南宋乾道二年(1166)升为宁国府,明、清袭之。1932年置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宣城。后改为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设宣城专区,属皖南行署区。宣城专署驻宣城,辖宣城市及宣城、郎溪、广德、宁国、泾县等5县。1950年撤销宣城市,原芜当专区所属当涂、南陵2县划入宣城专区。辖7县。1952年1月撤销宣城专区,将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当涂、南陵6县划归芜湖专区;宁国县划归徽州专区。

1970年芜湖专区改称芜湖地区,地区驻芜湖市,辖芜湖市及芜湖(驻鲁港)、当涂、郎溪、广德、宣城、泾县、南陵、繁昌等8县。1973年芜湖市改由省直辖。1980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芜湖地区的芜湖县划归芜湖市;芜湖地区行政公署驻地由芜湖市迁至宣城县,并更名为宣城地区。1980年2月正式改名宣城地区,1982年4月行署机关移驻宣城。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宣城地区的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繁昌县、青阳县、南陵县划归芜湖市。1996年,宣城地区面积12340平方千米,人口约271.2万人,行署驻宣州市。辖宣州、宁国2市和郎溪、广德、泾县、旌德、绩溪5县。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1)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宣州区。(2)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3)宣城市辖原宣城地区的广德县、郎溪县、泾县、旌德县、绩溪县和新设立的宣州区。原宣城地区的宁国市由安徽省直辖。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宣城市常住总人口2659639人,其中,宣州区822707人,郎溪县316592人,广德县485757人,泾县333586人,绩溪县177091人,旌德县142064人,宁国市381842人。

2001年2月,宣城市正式挂牌成立。

经过2001-2003年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后,全市由176个乡镇、街道(67镇、103乡、6个街道)调整为115个乡镇、街道,其中有61个镇、44个乡、10个街道。200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73万人,常住人口268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宣城市常住总人口2532938人,其中,宣州区772490人,郎溪县320627人,广德县487243人,泾县299555人,绩溪县156127人,旌德县120039人,宁国市376857人。

2014年末,宣城市辖1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共有15个街道、58个镇、20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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